省会夜查酒驾:“不安生”的平安夜
发布时间:2012-12-26 09:13:28 来源:法治时间


12月24日是平安夜,许多市民选择外出就餐,不过喝酒庆祝后,大家可不要触摸“酒驾”这根高压线。

昨晚8点30分,法治记者随警出击,跟随裕华交警大队在育才街槐中路口设点检查。晚上9点多,一辆刚刚驶出停车场的轿车看到执勤交警后就试图调头逃走。

掉头没有成功,三名交警立即上前将其拦下,经检测司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39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这位司机师傅自认为喝了一点点酒开车不成问题。

喝酒应酬有时候在所难免,但喝酒后开不开车则完全在于自己的把控。

晚上九点半左右,距育才街槐中路检查点不远处,一辆白色宝来轿车直接停在了马路牙子上,车还没有熄火司机就不知去向,车里还坐着一个八九岁的孩子。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位司机也是个落跑先生,看见交警执法检查,丢下孩子丢下车就跑进了旁边的超市。

看到记者到来,这位好面子的司机躲得更是严实了。连交警开具的处罚单也拒绝签字。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将会被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司机:怎么样啊超过了吗?我就喝了一点点酒35度的。

司机:和领导吃饭,领导让喝不喝不给领导面子啊。

执勤交警:看见我们就跑了,后来经检测司机吹的是39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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