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5点多,槐安路和城角街交叉口发生了一起事故,停在槐安路右转车道上的这两辆车肯定就是当事双方了,看他们停车的角度,应该是黑色轿车追尾了白色轿车。是这样吗?
咱们来回顾一下事发经过,下午5点多,槐安路和城角街交叉口车辆不少,此时槐安辅路上的右转车正在通行,不多时,信号灯发生转换,右转变成红灯,一辆白色轿车停在右转车道最前边,这就是那辆被追尾的轿车,几秒钟后,右转再次放行,白色轿车开始启动,然而此时东西方向也是放行状态,非机动车道上,车辆往来穿梭,因此白色轿车转弯时显得格外小心,这时,一东一西两位骑车人都想赶在白色轿车前面通过,所以紧贴着白车绕行。见此情景,白色轿车只好踩住刹车,让他们先过,然而后面的黑色轿车却反应不及撞了上来。虽然事出有因,但是追尾了前车,完全是因为黑色轿车没有保持安全车距才造成的,因此他要对事故承担责任。然而,本来车损不大,责任又十分明确的追尾事故,驾驶人协商解决的时候却遇到了问题。
晚上9点半,和平路和谈固东街交叉口车灯闪烁,和平路上的直行轿车正在通行,不多时,红灯亮起,车辆纷纷停车待行,这时,中间车道上一辆小轿车突然被撞了一下。
原来罪魁祸首是后面这辆大型车,不过,看这辆大车当时速度也不快,怎么会蹭上停着的小轿车呢?
从监控回放中,我们看到,这辆大车速度慢,一辆小轿车超过他停在了最内侧车道上,而由于大车车身宽大,一条车道根本容不下他庞大的车身,他又担心蹭到左侧的小车,于是车身朝右挪了一下,正好撞上了他右边的轿车右后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