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简路附近,一辆出租车和一辆轿车发生了碰撞。轿车司机却说这不是自己的车,原来他是汽车修理厂的修理工,开着车主的车出来试车,却出了事故。
一方是右转,一方是直行,在路口发生碰撞,这样的情况应该是谁的责任呢?
这位轿车驾驶人的说法与众不同。他自己是这样认定责任的,那民警是怎么说的呢?
轿车驾驶人坚持要等到老板来了再处理事故,可是轿车驾驶人的老板却迟迟不到现场。
在事故双方都在等待轿车驾驶人的老板赶到现场的时候,周围的群众告诉我们,这位轿车驾驶人是位汽车修理工,而我们正在等待的老板正是汽车修理厂的老板。
这位驾驶人告诉我们,开车出来是为了试车,但是这车被开了出来车主知道吗?
按照这位驾驶人的说法,做四轮定位也不能保证轮胎安装好了,必须要上路试试才行,那么如果路上发生事故要如何处理呢?
经过漫长的等待,轿车驾驶人口中的老板终于来到了事故现场。
事故终于处理完了,那这位老板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汽车修理厂的经理告诉我们他会对车主实话实说,可是实话实说,为什么不早说呢,不经车主同意就把车开出来毕竟还是不妥。随后在民警的协调下,事故双方将车辆驶离现场,恢复了现场交通。
要我说这位修车小伙挺倒霉的,好在他这是为了工作才出的事,修理厂的执行经理说会对车主实话实说,在这我们也希望汽修厂和车主能把这事处理好。试车对于修车来讲有时候是有必要的,但是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事故应该怎么办?是不是应该有个具体的规则可以遵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