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单独二胎”放开不会导致人口暴涨
【看点】
《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新京报讯 中央决定放开“单独二胎”,即一方独生子女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国家卫生计生委昨日发文称,这是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国家人口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同时也顺应了群众期盼,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专家表示,放开“单独二胎”不会导致人口暴涨。
调整可缓解人口老龄化
2012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首次出现绝对数下降。同时,近年来,人口老龄化加速,今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人将突破2个亿。老龄化危机、用工荒,已让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危机。
调整生育政策,被视为缓解“人口老龄化”,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手段。
国家卫计委昨晚坦言,如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调整,几十年后劳动年龄人口锐减,老年人口比重过大,势必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国际竞争力。而“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就是要有效应对和积极缓解人口结构性矛盾的长期影响,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和结构,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
国家卫计委认为,放开“单独二胎”的决策,将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新优势,准备更为有利的人口条件。
放开后人口不会暴涨
同时,放开“单独二胎”不会带来人口暴涨。国家卫生计生委介绍,进入21世纪,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稳中有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民收入增长、社会保障制度趋于健全,特别是城镇化水平提高,妇女总和生育率还可能进一步下降。因此,放开“单独二胎”,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符合人口发展规律,有利于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减缓人口总量在达到峰值后过快下降的势头,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现实环境的制约,育儿成本的提高,让很多年轻人不会盲目跟风生育。”北京市人口研究所副所长尹志刚接受新华社采访时也指出,由于生活、教育成本的提高,低生育思维定式已在处于生育期的新生代家庭中悄然形成。
解读
半数“单独”夫妇愿意生“二胎”
新政主要影响城镇育龄夫妻,大城市夫妇生育意愿低于中小城市
昨晚,中国人民大学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介绍,“单独”二胎政策全面落实后,在全国范围内,将影响1500万至2000万人,他们是一方独生子女,且已育有一个孩子的育龄夫妻。
翟振武是国家卫生计生委专家委员会委员。他说,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前期开展的生育意愿调研,上述1500万至2000万符合生育新政的夫妇,大约50%-60%愿意生育第二个孩子。
由于我国此前实施城乡有别的计划生育政策,农村的独生子女远少于城市。因此,翟振武说,此番“单独二胎”新政,影响的主要是城镇育龄夫妻。
不过,对于不同地区不同城市,“单独”夫妇的生育意愿也并不相同。翟振武介绍,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二孩”生育意愿较低,但在中小城市,符合条件的夫妇,很多都希望新政尽快实施,以合法生育第二个孩子。
国际上通常使用总和生育率(平均每个妇女一生所生育的婴儿数),来描述一个国家的生育水平。当总和生育率小于2.1,代表其新生人口不足以弥补上一代人的数量。国家卫生计生委昨晚发布的官方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5-1.6。
近年来,学界普遍认为,由于我国数十年来实施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过低的生育水平,导致社会日益濒临人口老龄化危机。
那么,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后,我国的生育情况、总和生育率会有哪些改变?
翟振武说,经过多轮测算,我国城乡一致放开“单独二胎”政策后,总和生育率会有所提高。特别是新政启动后4~5年,会出现生育堆积的释放,并在今后两三年,引发一个小的生育高峰,但总和生育率最高不会超过2,之后开始回落。因此,新政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的人口“老龄化”,但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仍会维持低生育水平。
数说
我国人口状况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总人口为135404万人,全年出生1635万人,死亡966万人。
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
中国人口出生率由1970年的33.4%,下降到2012年的12.1%;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70年的25.8%,下降到2012年的4.95%。
生育率
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由1970年的5.8下降到2012年的1.5-1.6,比2000年下降0.1-0.2。
劳动年龄人口数
2011年,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达到9.41亿人峰值,2012年下降为9.37亿人,按此趋势,2030年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仍可保持8亿人以上。
老年人口数
2012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已达到14.3%,2013年底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2亿,而2025年、2030年将分别达到3亿和4亿。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

【社保】延迟退休应同时消除养老“双轨制”
【看点】
《决定》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亮点1 延迟退休将采“渐进式”
延迟退休不会一夜涨5岁
数年前,“延迟退休年龄”一经学界、官方提出,就遭遇公众的巨大反对。此次重提“延迟退休”,究竟如何落实?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贡森认为,与数年前不同,现在,我国的劳动力人口的绝对总量已开始下降,企业招工难问题凸显。这意味着,“我国的经济条件、就业条件,已经具备启动延迟退休年龄的时机。”
但同时,提高退休年龄,还需要有政策条件。贡森坦言,公众对“延迟退休”提出疑问,就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缴费,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水平却非常高,而“一群不缴费的人,却让我们延迟退休,晚拿养老金”。“这从道义、法理上都说不过去”,贡森建议,国家要启动延迟退休年龄的改革,还应尽快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的并轨方案。“当然,消除‘双轨制’,我们不能要求一步到位,但至少要拿出建设性的可执行方案,以表明政府的决心和诚意。”
此外,贡森强调,延迟退休年龄的改革,不是一夜之间涨5岁,或涨10岁,而是一种渐进式的“延退”,可能平均到一年的退休年龄人群,只延长两到三个月。
退休年龄提高后,延迟退休的老人还能否保障有合适的工作岗位?贡森提醒说,人社部应制定促进高年龄劳动人口就业的配套措施,从40、50人员就开始培训。
亮点2 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全国统筹消除养老待遇差别
10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向媒体表示,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方案正在研究制定,“既注重全国的统一公平又兼顾地区发展和生活水平差异”。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说,养老金全国统筹,是解决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地区间不公平、群体间不公平等诸多问题的改革突破口。
郑秉文认为,实现养老金全国统筹,可以解决现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碎片化,解决地区间的支付能力失衡;消除地方利益,养老基金有结余的省份,可以弥补养老金当期收不抵支省份的资金缺口,财政补贴的规模会下降,而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会提高。
郑秉文认为,此次决定的一大亮点,在于提出了针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精算平衡”原则。郑秉文说,长期以来,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算细账,导致财政和保险制度本身边界不清。2012年,我国32个省级统筹单位中,14个省的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要靠财政补贴运转。而这种财政补贴养老保险制度的情况,在很多地区已是老问题。“希望中央提出‘精算平衡’原则后,能够督促主管部门算细账,找出制度存在的实际问题对症改革”。
亮点3 取消双轨制
全国统筹是消除双轨制契机
《决定》中,已明确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然而,无论是学界,还是民间普通百姓,都公认“双轨制”长期存在,是目前我国养老金制度下的最大不公平。
一个月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表示,消除双轨制应当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顶层设计、制度整体优化的核心任务之一。所谓“消除双轨制”,就是让机关事业单位也建立起与企业职工一样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承担相应的缴费义务,采取同样的待遇计发办法,真正实现养老权益的平等。
郑秉文认为,实施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是消除“双轨制”非常好的契机。顺应全国统筹的进程,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大幅降低缴费率,事业单位职工、机关公务员全部参加此次改革,全国城镇一个制度。
郑秉文说,消除“双轨制”的改革,现在已经到了一个关键的时间点,若因种种阻力再停滞,利益固化,改革将难再启动。
专家建议
方案1
提出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贡森
提高退休年龄的改革,不是一夜之间涨五岁,或涨十岁。而是每一年,只涨两到三个月。
比如,我是1960年生人,60岁退休;1961年出生的人,将在60岁零两个月退休。这样,经过二三十年的延退,整个人群的退休年龄,将提高五岁。这样,对未来20年后退休的人,是延迟五年退休,但对临近退休的人,实际影响并不大。这种渐进式的延迟退休方案,对整个国家的就业形势来说,影响也非常小。
方案2
提出人: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
从2015年开始,每年的退休年龄提高一个季度,每四年提高一岁,如此积累,直至男女实际退休年龄可以达到60岁。郑伟预测,照此方案,大约20年后,延迟退休对弥补养老金缺口,维护养老金收支平衡,会起到一定效果。
背景
养老统筹基金缺口超2万亿
按照研究机构的估算,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缺口,超过2万亿。此外,和所有国家一样,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隐含债务缺口。根据中国银行的研究,2030年,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隐含债务,大概相当于当年GDP的38%左右,到2050年相当于60%左右。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55岁。但日前,在第五届中国社会保障论坛上发布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中长期测算及改革思路探讨》显示,目前,我国男性的实际退休年龄为56岁,女性实际退休年龄约50岁。
他山之石
美国:将领取全额养老金的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
韩国:今年起,领取养老金的年龄由60岁调整为61岁,2033年将提高至65岁。
加拿大:将领取养老金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
发达国家男性退休年龄多为65岁左右,女性60岁—65岁;发展中国家男性多为60岁左右,女性55岁—60岁;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对160多个国家的统计,中国女职工50岁退休,是全世界最早的国家之一。
“延迟退休”的前世今生
前世
延迟退休只为男女平等
2003年
31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认为男性60岁退休,女性55周岁或50周岁退休,妨碍妇女获取平等劳动权利的机会。
2005年
多位代表委员就退休年龄改革问题再次提交议案,并引起广泛关注。
2006年
全国政协提案组收到5份关于男女同龄退休的提案,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对男女不同龄退休的合宪性提出疑义。
2007年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邮政公司总经理王观首次提出,“延迟退休对整个社会更为重要的作用是弥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迂回
首次提出养老金存“缺口”
2008年11月
人保部相关负责人称,有关部门正在酝酿等待条件成熟时延长退休年龄。
2010年9月
“是否应推迟退休年龄”再度引发热议。起因是人保部副部长王晓初表示,有专家指出到2035年中国将面临两名纳税人供养一名养老金领取者的情况。
今生
老龄化加剧“延退”成共识
2012年
我国劳动年龄人口首次下降;养老金个人账户缺口突破2万亿,14省份养老金当期收不抵支,延迟退休在国内学界和政府达成共识。
今年10月21日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官方考虑“延退”,更主要是老龄化大背景下,节约开始下降的有限的劳动力资源。
今年11月7日
贡森说,“我国劳动力绝对数量开始下降;一些地方和行业招工难问题凸显。经济条件、就业条件已具备启动延迟退休年龄的时机。”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

【高考】高考全国统考不分文理科
“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
专家
孟繁华 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
朱建民 北京三十五中校长
雷 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教所所长
熊丙奇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高考
概念
高考,指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现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和成人高考3种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除外)最重要的考试。高考是考生选择大学和进入大学的资格标准,也是国家教育考试之一。
历史沿革
1952年实行
1965年中断
1977年恢复并沿用至今
现行方案
目前全国应用最广、最成熟、最被人们接受的方案是“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即“3+X”)。其中,“3”指“语文、数学、外语”,“X”指由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从文科综合(涵盖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涵盖物理、化学、生物)2个综合科目中选择一个考试科目。除上述方案外,还存在多种高考方案,如:“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自选模块”(浙江省)、“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基本能力”(山东省)、“3+1”(上海市)、“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江苏省)、“3+3+基础会考”(海南省)。
高校招生
高校招生,就是指高等教育院校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政策招收新生。目前高校招生有如下一些分类:
1、全国统招2、自主招生3、保送生4、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特长生)5、艺术特长生6、艺术类专业7、小语种单独招生8、少数民族9、军队院校招考10、公安院校报考11、港澳高校招收内地生12、免费师范生13、内地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
不分文理科
给学生提供“全营养”式教育
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孟繁华认为,不分文理科将是学校未来发展的大趋势。除了科研领域等专门人才以外,绝大多数人需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养。尤其是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人们的生活方式、学习方式都在发生改变。大数据时代,人们在知识运用上更加强调综合性,因此,无论偏文或是偏理,都会对其未来发展带来一定的局限性。孟繁华同时表示,未来办学在不分文理科的前提下,也可以针对有一定特长的学生的发展需要进行特色培养,如开办社团、兴趣小组等方式,但更高层次的特色办学,还应体现在学校的办学理念及校园文化层面。
北京三十五中校长朱建民表示,区分文、理科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升学、考试而设计的,对人才培养不利。在应用领域,面临的诸如纯物理、纯化学等问题极少。教育应该强调与实践相结合,突出综合运用能力。因此,学校培养应该实现跨领域学习,给学生提供“全营养”式的教育。从人的全面发展来看,文理兼顾,不可偏颇。
学分转换
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重视度
“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教所所长雷庆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一些较为成熟的经验写入到《决定》中,给未来的高等教育改革明确了方向。
雷庆表示,现在很多人对职业教育不认同,普通高校与职业院校之间,更愿意选择前者。但是,从社会用人需求的角度来看,会对专门职业人才有更多的需要,往年的就业率也可以体现这一点。《决定》中提出的学分互换,可以有效促进人们对职业院校的认同,并且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更多可能性。“学分互换后,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将得到缓解。有些学生进入普通高校后,如果发现自己不太适合那里的学习方式,反而动手实践能力很强,就可以选择到高职院校继续学习。同样,考入高职院校的学生也有可能转入普通高校中学习深造。”
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
招生考试分离是高考改革核心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高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推动招生与考试的分离。招生与考试不分离的情况下,单纯做考试改革的意义不大。招生与考试制度分离后,可以将现有的选拔考试转变为评价考试,并借鉴香港高校在内地的招生模式,扩大高校的自主招生权力,目前高考教育改革所遇到的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因此,《决定》中提到的“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的内容,需要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将其真正落实下来,兑现承诺。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交流轮岗有困难 需顶层设计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北京三十五中校长朱建民认为,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有利于校际之间的交流合作,对基础薄弱校的水平提升有一定好处。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教师流动机制的建立存在一定困难。目前,教师流动在很大程度上由各区县财政部门承担相应经费,但是由于经费差距较大,对于某些区县来讲存在困难。另外,考虑到教师居住地、工作及生活等现实情况,也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因此,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需要顶层设计。
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
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个性的发展
“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学生的均衡分配。朱建民认为,学校在未来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向着“分层培养”模式改进。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应该强调其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实现教育均衡。学校应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不同潜质,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个性的发展。晨报记者 王斌
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可构建院士腐败整肃机制
这一全新的改革方向,对已经固化多年的中国“两院”院士体制无疑将构成一定冲击。
有关专家指出,在一般人看来,有资格或者有可能当选院士的人必然是我国工程科技界的佼佼者,同时也是科学道德的模范和旗帜。但即便院士选拔做到了“严把入口关”,仍约束不了院士们当选后的行为。因此,有必要和“公务员退出机制”一样,建立“院士退出机制”,设置“出口”。这样就可以惩戒那些亵渎学术道德、造成极其恶劣影响、损坏院士群体公共形象的院士,并构建一套可供现实考量的学术腐败整肃机制。
当前,我国没有就院士的退休年龄做出明确规定。在许多人看来,一旦当上院士,就意味着终生拥有这种荣誉称号,这使许多本没资格或者没必要争当院士的人蠢蠢欲动,不惜一切代价去获得院士的资格。而在国内,一些科研基金项目的申请非常看重头衔,院士头衔对申请项目资金是非常有好处的。显然,这些有着头衔却无力致力于研究或工程的“院士”,挤掉了那些创造能力强的年轻专家的机会和项目。这对科学发展而言,十分不利。
晨报记者 韩娜
其他亮点
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
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
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整合新闻媒体资源,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

【劳教】废劳动教养 推社区矫正
昨天,《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播发,其中“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引发巨大反响。劳教制度历经半个多世纪,近年来因其法律依据不足且违反宪法和上位法,有违罪罚相当和程序正当等法治原则,且在实践中被广泛、严重滥用,劳教措施侵犯人权的问题成为众矢之的,其存废或改革的讨论不断。
大事记
1957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成为劳教的主要依据。
1979年
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明确劳动教养制度可限制和剥夺公民人身自由长达一到三年,必要时可延长一年。
1982年
国务院颁布《劳动教养试行办法》,针对对象包括家居农村而流窜到城市、铁路沿线和大型厂矿作案,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人;后随《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禁毒的决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等出台,更多人员被纳入劳教范畴。
2005年
公安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劳动教养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赌博、淫秽物品相关行为纳入劳教调整范围,最高刑期从四年缩短为两年。
2009年
中央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正式将“违法闹访者”纳入劳教对象。
2013年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废止劳教制度
改革内容
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当事者说
任建宇:终于等到这一天
昨晚7点多,记者与任建宇取得了联系。任建宇曾是重庆市的一名大学生村官。2011年9月23日,重庆市劳教委认为他通过网络发表不当言论,对其作出劳动教养两年的决定。2012年8月15日,其父任世六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劳教决定。开庭前一天,重庆市劳教委以“处理不当”为由,撤销了任建宇的劳教决定。
任建宇表示,从获得自由的那一天起,他就一直期盼着劳教制度的废除。从获得自由到劳教制度被最终废除,任建宇整整等了一年零两个月有余,任建宇说,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对劳教制度被废止感到欢欣鼓舞。
在获得自由后,任建宇向重庆市三中院及重庆市高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撤销重庆市劳教委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但诉讼请求均被驳回。
对于中央决定废止劳教制度,任建宇表示,他将和代理律师联系并商议,以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申诉。
再有半年或一年、最长两年,相关人员劳动教养的期限执行完了离开,劳教就自然消亡了。
—王公义
解读
废劳教制度系一大进步
“废止劳教制度,这是个好事情,”司法部研究室主任、司法研究所所长王公义昨晚表示。
王公义称废除劳教是因其有两大问题,一是从2000年《立法法》颁布以后,劳教就开始处于违法状态。2000年以前,它是不违法的。2000年《立法法》一颁布,限制人身自由须由法律来定,行政机关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二是劳教决定没有经过司法化,它没有经过法院的审判,而是公安机关来定的,劳教委员会也没发挥作用,限制人身自由也是公安一家说了算,“这两大缺陷,导致了劳教关押上访人员、打击报复等情形。废除劳教制度,是我国在人权保障方面迈进了一大步。”
近年来,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等法律专家、学者,一直在呼吁废除劳教制度。马怀德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劳教制度在劳教期限方面,时间相对较长,没有与刑事处罚区别开来。劳教场所还有监狱化的倾向,不利于被劳教对象改造。
被劳教人员期满后离开
王公义说,劳教局近几年来已经把主要兵力放在了戒毒工作上,“转制没有任何问题,劳教局和戒毒局,目前是一个局挂了两块牌子。”王公义说,目前,劳教所里大部分人是吸毒人员,吸毒人员近20万人,劳教人员也只剩两三万人,转制没有任何问题,劳教人员没了,把劳教局的牌子摘掉、挂上戒毒所的牌子,直接转戒毒所就行了,这几年大部分劳教所已转为戒毒所,仅剩了少量的还没有转,“再有半年一年、最长两年,相关人员劳动教养的期限执行完了离开,劳教就自然消亡了。”
对于曾经的劳教对象,马怀德建议,可以推行劳教场所社区化,因为社区教育效果最好,可以允许被劳教的对象回家。还可以考虑劳教场所学校化,这主要是针对一些未成年人,让他们在特殊的学校接受教育。对于那些吸毒人员、因卖淫嫖娼染上性病的人员,可以考虑劳教场所医院化。
接受矫正者不能扩大化
劳动教养制度如果简单废除,如何处理那些既不构成犯罪,给予行政处罚又难以矫正其行为的人员?
马怀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将现在劳动教养针对的违法行为变成刑法所规定的轻罪,凡是构成轻罪的都追究刑事责任。这种做法的缺陷是扩大了犯罪圈,不利于违法行为人的改造,也没办法真正意义上减少犯罪。对于没办法认定为犯罪的行为人,好像用其他方式也没法达到教育惩戒的目的。比如吸毒,即使在其他国家也会采取类似教育矫治措施。
北京益仁平中心法律顾问李方平长期关注劳教制度改革,对于此次中央提出的废止劳教制度,也有着自己的担心,“最担心废其名留其实”。李方平称,如果用矫正制度代替劳教,矫正的对象不能扩大化,应该只对戒毒、卖淫嫖娼等少数行为进行暂时性的隔离。针对未成年犯罪人员的工读学校,也可以列进来。李方平表示,还要看下一步的立法情况,“应该广泛征求意见,透明立法”。
管理者转型有财政保障
对于劳教局转为戒毒局、劳教所转为戒毒所所需要的财力问题,王公义称国家是给予财政保障的,“戒毒人员一是强制隔离,一是自愿戒毒康复,都不用花一分钱,国家会给他治病、教育、培训、技能养成。”
王公义称因戒毒人员身体不好,戒毒工作比劳教工作更为难做。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劳教局最后一名劳教人员已于今年七八月份时离开,公安部门也不再接受并转送人员劳教。市劳教局劳教所也转为戒毒所,或是因盗窃、诈骗而入狱的短刑犯。
为加强对这些所管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目前,市劳教局约2000名民警中,已有705名民警获得了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定期或不定期采用音乐、沙盘等相关心理技术,为所管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服务。
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袁国礼张剑

【反腐】专家称官邸制度实行范围仅限于省市县一把手
近年来,在老百姓对政府的不满意因素中,官员腐败一直居高不下。其中“餐桌上的腐败”(大吃大喝)、“马路上的腐败”(公车私用)和“摆在大街上的腐败”(名下拥有多套房产)三大腐败被广大民众所不满。
昨天(11月15日)下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探索官邸制,专家分析,这将是针对官员拥有多套住房的腐败问题推出的一记重拳。
大事记
1998年改革前
我国实行的是住房实物分配制度,不仅仅是领导干部,所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的职工都是由“单位”分配。房屋的所有权可能是属于单位,也可能是属于政府,而居民只拥有使用权。当居民调离其单位后,必须向原来的单位交出住房。
1998年7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宣布从同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2000年
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省部级干部的住房规格和货币分房的要件,被认为是官邸制的雏形。
探索实行官邸制
改革内容
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不准超规格警卫,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探索实行官邸制。
什么是“官邸制”?
“官邸制”是一种官员的住房制度。它既是中国官员福利住房的一种传统,也是许多国家目前多采用的官员住房制度。
在国外的很多国家都有这样的规定,官员住房、薪酬等待遇必须公开透明,对最大住房面积标准做严格限制,建立完善的公众监督机制和政府监督机制,严查各种以权谋房等官员住房腐败现象。
实施官邸制可以作为抑制国有资产流失和预防住房腐败的一项有效措施。
将职位和住房相挂钩,形成“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官”的制度。
—汪玉凯
解读
保护国有资产预防住房腐败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汪玉凯昨晚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官邸制作为一种官员住房的制度,已在国外实施多年。我国官员获得住房总是伴随着公权力的使用。最开始有官员利用“自有土地自建房”等名义建设自有住房,出现了以职权低价“团购”住房。官员名下拥有的住房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买卖,而这其中很多住房是官员在其任职期间利用其公权力从国家手中以低价买入的房产,而官员的房产在市场中流动时则按照市场价,这样低价买高价卖就容易出现国有资产流失。所以,实施官邸制可以作为抑制国有资产流失和预防住房腐败的一项有效措施。
反腐学者、湖南商学院王明高认为,此举最大的意义在于将各级官员的相应待遇以制度化的形式规范化。王明高说,中国古代,其实有类似官邸制,县官以上相当一部分官员实行的都是这种制度。官邸制把各级官员的相应待遇用制度的形式规范化了,是将中国几千年的官本位文化从制度层面上规范起来。
省市县一把手纳入实施范围
汪玉凯指出,在我国探索官邸制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到三个先决条件。首先要明确的是,这个制度的实行范围仅限于掌权的、重要职位的官员,比如县级、市级、省级的一把手,而其他公务员住房通过市场化、货币化或其他方式安置,不在此制度考虑范围内。
其次,在实施官邸制的过程中,大家要对这项制度达成共识,没有认识上的一致,就没有制度上的执行。
第三,官邸制先从试点开始,有了成熟良好的效果后,再扩大范围。
汪玉凯认为,从制度设计完善性上讲,县级带头推行是有可能的,因为这一级的领导人最容易出现以权谋房的情况,也容易导致与百姓之间的隔膜,所以要从问题发生的地方开始改革。他建议在县级摸索出成功的经验后,再市级、省级的逐级向上推广。
王明高也表示,中国实行官邸制应当从县级做起,但并不包括所有领导班子,可以从县委书记和县长开始。市一级则可包括管人、财、物的重要岗位。
系统联网监督官员及其亲属
“我们最终要将职位和住房相挂钩,谁在这个职位上,谁就享受同等级别的待遇,这要在政策中明确表达出来,形成‘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官’的制度。”汪玉凯说。
虽然官邸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官员购房特别是以权购房的行为有所约束,但汪玉凯还指出,官邸制并不是一个万能的制度,它不能解决所有出现的官员住房问题,仅只能解决重要职位官员在任期间的住房,减少官员占多套住房的情况。
那么,官员进入官邸后,可否以自己的名义或家庭成员的名义去买房?对其购房套数有无要求?汪玉凯说,从政策实施的角度上说,实施官邸制势必将有配套的制度和监督措施出台,会对官员本人及其亲属购房数量、面积等做出明确,并实施监督。而从技术层面上说,可以通过基础调查摸底,将官员及其亲属的信息捆绑在一起联网起来,一旦购房,将可从系统内查到其拥有的套数,对官员及其亲属购房进行监督。
设计补偿制度保障卸任官员
任职期间有房居住,那么官员退休后离职后怎么办?以后住哪儿?这一问题成为实施官邸制又一个需要配套解决的问题。对此,汪玉凯指出,除了在官员任职期间内对其在市场上购房做出规范和约束,还需要在官员任职期满后对他的生活有保障。
“这就需要设计补偿制度,无论是市场化还是货币化的补偿,比如可以给这些任职期满的官员一定的货币补贴,可以让他拿着这些补贴到市场上购买住房。也可以通过一些政策,比如政策房可以让这些官员优先购买等。只有让退下来的官员也能有合适的住所,他们住得安心,也能得到社会的认可。”汪玉凯说。
“根据韩国法律规定,没有首尔户籍的公务员一律不得在首尔租买房屋,这是韩国对公务员的一种廉洁自律规定。但这也导致不少公务员卸任后要么回老家,要么只能在首尔郊区租房子。”王明高强调,在执行官邸制时,一方面要求实行官邸制的官员要廉正纯洁,但也要对其卸任之后的生活有所保障。

【院士】院士退休将打破“终身制”
【看点】
《决定》提出: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新京报讯 昨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求“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记者从有关人士方面了解,这可能意味着今后将实施强制性的院士退休制度,具体制度还需两院讨论后推出。
记者从中科院内部人士处了解到,这意味着今后将执行强制性的院士退休制度,意味着如同职位一样,到年龄就得退下。其表示,具体方案还需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两院讨论了之后才能推出。此前,中国工程院曾经对内部发文,要求加强学术道德约束。院士行为不端、情节严重者可被撤销院士称号。而之前也曾出现过极具争议的“烟草院士”讨论,但记者获悉,在实际层面,我国极少对个人撤销院士称号。
该人士表示,之前国家一直说“完善”院士制度,但此次在《决定》中直接说“改革”院士制度,“语气更坚决了点”,说明中央把院士制度改革放在了很高的位置,是到了必须执行院士制度改革的时候了。
上述人士表示,今后,院士在年龄分布上,将日趋年轻化,更多增加中青年人才比例。而学科布局的改革也是重点之一,目前存在一些学科越老,院士越多的情况,并不符合科学新的发展趋势,很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得不到重视,今后院士制度在学科分布上将更符合科学实际发展需要。
专家称还应取消院士经济待遇
教育专家熊丙奇认为,目前要求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会让当选院士感受“淘汰”的压力,也防止院士一直掌握最高学术权力。
但他也表示,“院士本来是最高学术荣誉,现在却与具体的经济利益和学术利益挂钩”,他表示,目前虽然有院士当选年龄过大、终身制等问题的讨论,但如果院士没有学术特权,只是一个终身荣誉的话,院士的年龄和终身制本身并不是问题,而关键还是应该取消院士的经济待遇和学术待遇,将院士回归学术头衔和学术荣誉。
焦点1
谁退出谁不退出如何界定?
“是否退出看院士具体情况”
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穆荣平表示,国家能明确要求院士制度进行改革,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这是好事,是改革的正确方向,不过,他表示,最终还要看具体落实。
“退出最终还是需要一个考核制度,怎么设标准?看做多少贡献?这需要严格精细的设定。”他说,和院士制度评选一样,退出制度也需要公开透明的程序,避免出暗箱操作等程序问题。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矿业大学教授周世宁说,院士退休应该是很正常的现象,年岁大了,身体状况已经不能胜任相关工作了,就该退休。不过,退休标准的规定上,他认为并不太好操作,不宜一刀切。
“哪些人该退哪些人不该退却不好界定,关键要看还能不能继续工作。”周世宁说,在院士评审的时候,会看候选人所取得成就,其中会参考其获得的奖项,“但评奖不那么准确,有些人是单位领导,他就比较容易获奖”,他表示,现在评选院士引入了答辩环节,会比较准确。
中国地质大学原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赵鹏大也认为,院士退休很正常。
“现在80岁以上叫资深院士实际上也是一种退休状态,资深院士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量力而行地做一些工作。”
他认为,是否退休可以取决于其是否还有能力为国家做一些贡献,“院士对国家来说也是一种资源,不论是智力资源还是与国内外联系的资源。”
他认为,应该采取灵活的退休制度。“有些年老的院士也希望退休,但是实际上单位不希望他们退,还想让他们带带新人,对一些重大科学问题做一些咨询等等。”他认为,退休规定的话,应该一方面看院士自身的状况是否允许继续工作,另一方面还要看他个人的意愿。
焦点2
院士退休年龄多大合适?
“院士退休或在70岁以上”
目前,虽然国家每年都在增加更为年轻的院士,但我国院士的平均年龄依然超过60岁。
根据当前规定,院士年龄超过80岁,即自动转为资深院士。资深院士不参加决策,不参加投票,这在某种程度也是现行的一种“退出制度”。
中科院内部人士表示,目前的院士制度,理论上也是可以退休的,而且,很多老院士本人也都希望退休,但在实际情况下,大学、单位等并不支持其退休。“一个大学,单位,好不容易多一个院士,如果退休,资源就更少了,是单位不让他退。”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教授顾海兵也表示,现在的院士增选,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是一个单位,一个省在申请”,即使个人不想要,单位也希望能保留,“哪怕你躺在床上也希望你是院士”。
而“退出”在我国目前的院士制度中也是有的,“现在官员,教授也有退出制度,如果发现问题,出现违法行为,原则上是要退出的,但实际做得并不好。”顾海兵说。
上述中科院内部人士表示,目前的退出制度一般也只是在出了大问题,比如出现学术腐败等大问题后才实施,现在看来将更为严格地执行退出制度,强化院士责任。
而对于退休制度而言,其表示,今后将采取强制性的退休制度,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退不退都可以”这种柔性规定,退休年龄可能在65到80岁,其表示,现在65到70岁的院士还有不少能做出贡献,最大的可能是在70岁以上。
其表示,即使实行了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并不代表院士就不是“终身荣誉”了。院士本身就是一种荣誉称号,只是在实际中被演化出了很多具体利益,变味了。
新闻资料
我国院士制度
院士为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和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
根据院士章程,为维护老年院士的身体健康,在院士中实行资深院士制度,年满80周岁的院士授予资深院士称号。
资深院士享有资深院士津贴,但不担任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成员和各学部常务委员会成员等领导职务,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推荐和选举工作,自由参加院士会议。
两院院士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津贴,资深院士津贴标准每人每年为10000元人民币,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两院院士均为两年增选一次。
本版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金煜 赵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