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感动省城”十大人物评选活动评选标准
发布时间:2022-01-17 16:28:29 来源:无线石家庄

(一)居住在石家庄市或主要事迹发生在石家庄市,事迹发生时间在2021年度或在2021年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二)具有能带给人以心灵冲击、让人感受到强大的人格魅力和昂扬向上精神力量事迹的个人或群体,背景、身份、职业、经历不限。

(三)事迹具备以下任意一个特点即可:

1、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某个领域做出了重要贡献或有杰出表现,推动城市发展和进步,社会广泛关注,公众反响强烈。

2、在国家、城市重大事件(事项)中为国家和人民利益无私奉献、忘我拼搏、令人感佩。

3、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事迹突出,在平凡的岗位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4、个人(群体)的经历或行为对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积极的影响,代表了社会价值观主流取向及时代精神。

5、个人在家庭、情感、事业、社会生活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出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分享到:

扫码阅读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