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安路高架桥:连环追尾 赔偿难调
发布时间:2013-07-24 14:45:53 来源:天天说交通


告别了连续的阴雨天气,今天的天儿比较晴朗,中午前后阳光比较强烈,这时如果迎着太阳行车,阳光直射在前挡风玻璃上,驾驶人眼前只见到一片晃眼的太阳光,路上的情况都看不清楚。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前车突然紧急刹车,后车车距太进的话,很容易就会发生追尾事故。

刚才这位吉利车驾驶人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首先是因为自己的车损比较严重,其次是因为他自己没有入车损险。事故责任的认定跟车损严不严重没有关系,民警都是根据交法规定来认定的;而车辆的交强险,也是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通过这起事故,我们提醒大家,对于自己自身和财产安全,驾驶人应该有选择性的加入一些商业险。

这里是槐安路辅路平安大街西侧,路边这六辆不同程度损伤的车辆,刚刚在槐安路高架桥上发生了连环追尾事故。民警已经赶到现场,正在向当事人询问事发经过。

这位是排在第二辆吉利车的驾驶人,看到爱车的前脸严重受损,他觉得车损不应该由自己来承担。

这两位分别是排在第二辆车和第三辆车的驾驶人。发生了追尾事故,按说都应该是后车的责任,但是这两位却觉得责任不在自己身上。

本来是两起简单的连环追尾事故,但现在却变得不再简单了。在现场,双方各执一词,前来处理事故的民警犯了难。

那么,在事发时,第二辆车和第三辆车到底有没有接触呢?

从现场的车损来看,大家都觉得出租车与吉利轿车的接触不应该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但是,吉利车驾驶人坚决认为自己的车损应该由的哥来承担。

这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赶来,看完车损后初步估算了赔偿价格。

最终,在大家的调解下,出租车司机赔偿给吉利车驾驶人500元。其他几辆车的事故,几位驾驶人对责任都没有异议,分别由后车来承担。由于车损都不到两千元,民警让大家走快速理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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