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家庄市委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统筹城乡融合发展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精神,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一)坚决完成粮食生产任务。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粮食稳产丰产。深入实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加强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示范引领,集成推广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推进水肥一体化,推行全程精细精准科学管理,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扩大高油酸花生、油菜种植面积。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稳定。
(二)保障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强生猪产能调控,落实肉牛、奶牛产业纾困政策,促进畜牧业稳定发展。支持“菜篮子”示范项目建设,发展绿色、有机和名特优新农产品,稳定提升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和品质。发展森林食品,带动核桃、大枣、板栗等传统经济林产业提档升级,培育标准化示范种植基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严格畜禽定点屠宰检疫执法监管。扎实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
(三)加强耕地保护建设。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加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能力建设,确保耕地总量增加、质量提升。严厉打击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持续整治“大棚房”和“割青毁粮”,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全过程参与项目实施,推广以奖代补建设模式,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
(四)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构建与多元化食物开发相适应的种业创新体系。加强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持续开展特色作物和畜牧育种联合攻关,培育推广新品种(配套系),新建一批特色优势制种基地。加强种子及种畜禽质量检测能力建设。以蛋鸡、生猪、奶牛等主导畜牧产业及肉牛、鹌鹑等特色畜牧业为重点,推进进口畜禽品种本土化选育,加快自主培育品种推广应用,加强特色优势及地方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开展农作物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
(五)强化科技和装备支撑。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强化公益服务功能。加强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培育发展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加快智能农机和丘陵山区、设施农业适用机具研发推广,加大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建设智慧农机示范基地。推进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智慧数字农业综合展示系统,增强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服务水平。
(六)加强粮食生产支持保护。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政策,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扎实做好农业领域防灾减灾工作。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七)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紧盯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持续推动“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落实,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统筹农村低收入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识别认定,建立分层分类帮扶制度。
(八)健全帮扶资产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要求,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全面清查脱贫攻坚以来国家投入形成的资产,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健全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全程监管制度,完善资产分类处置制度,盘活低效闲置资产。
三、聚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
(九)做优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全产业链提升粮油、蔬菜、果品、中药材、奶业和畜禽六大农业主导产业。开展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行动,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狠抓农业招商和项目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提档升级。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品牌农业。推动滹沱河沿线种植结构调整,加大投入支持实验片区建设。提升乡村旅游特色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十)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将联农带农作为政策倾斜重要依据。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领办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强链延链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保底分红、入股参股、服务带动等方式,让农民分享更多增值收益。健全社会投资主体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全程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
(十一)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支持农民发展手工作坊、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等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项目。强化就业服务和劳务协作,加大稳岗就业政策支持,发展壮大特色劳务品牌。推动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提档升级,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增收。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和有效运转,依法纠治各类农民工欠薪问题。
四、聚力推进乡村建设
(十二)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编制农业农村发展等专项规划,统筹推进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设。推进有需求、有条件的村庄编制规划,对不需要编制的可在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引导或出台通则式管理规定。合理确定建设重点和优先序,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建设模式。成线连片建设和美乡村,以滹沱河沿岸和美乡村重点片区为抓手,新创建一批和美乡村,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和美乡村重点村、重点片区。
(十三)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提高规模化供水覆盖农村人口比例,持续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持续推进农村配电线路新建改造。加强重点村镇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持续开展装配式农房试点。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力度,建设一批县乡村三级客货邮站点,新增一批客货邮合作线路。加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
(十四)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全面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规范使用。以人员下沉为重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对居民连续参保和零报销人员,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鼓励开展村级互助性养老服务,提高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开展“石分爱你 润泽童心”爱心爸妈结对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十五)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未改厕所应改尽改,完善长效管护“五项机制”。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理体系,鼓励群众自发参与村庄日常保洁,探索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有效模式。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动态随清。推进村内巷道硬化。巩固建设一批美丽庭院。
(十六)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深化农产品药物残留治理,持续支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精准划定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推广秸秆综合利用适用技术,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村庄绿化,建设一批省级森林乡村。加强乡村河湖管护,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五、聚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十七)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村党组织分档管理,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监督推动“四议两公开一监督”落地见效。落实村干部管理监督“三审一谈”机制。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对村巡察。
(十八)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推进农村基层网格化治理“多格合一”。推动县域内编制资源根据事业需要动态调整。
(十九)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丰富乡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整治低俗表演活动。推进婚俗改革,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持续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加强宗祠规范管理。
(二十)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常态化开展农村地区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农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自建房、渔业船舶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
六、聚力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
(二十一)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探索通过发布流转价格指数、实物计租等方式,推动流转费用稳定在合理水平。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
(二十二)管好用好农村集体“三资”。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畅通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效渠道。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指标。统筹推进林业、农垦、供销社和农业水价等改革。
(二十三)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推动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逐步将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稳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七、强化要素保障
(二十四)创新多元投入保障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和经营主体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抵押农资贷款产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深入推进“双基”共建农村信用工程。支持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对符合条件的肉牛、肉羊等特色产业保险按规定予以奖补。推进农房、巨灾等保险制度落实。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
(二十五)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壮大农村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一批高素质农民。支持涉农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健全评聘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
编辑:吴楠
责编: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