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8月1日起,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正式实施,《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裕华区一名车主推车上楼充电,且拒不改正,今天上午,辖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他开出了900元的罚单,这也成了我市因为“电车上楼”开出的首张罚单!
编辑:周欣
从今年8月1日起,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正式实施,《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裕华区一名车主推车上楼充电,且拒不改正,今天上午,辖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他开出了900元的罚单,这也成了我市因为“电车上楼”开出的首张罚单!
编辑:周欣
分享到:
扫码阅读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