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到10月底,我市将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整顿和规范民营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8月4日,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石家庄市打击非法行医“亮剑行动”实施方案》,对此次专项整治做出了具体安排。
复审验收民营医疗机构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卫生局制定复审验收标准,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11个检查组,对市区所有市管民营医疗机构基本条件、名称、科室设置、设施设备、人员配备与资格、医疗管理制度等执业许可情况一一重新审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机构,一律关停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吊销执业诊疗科目或医疗执业许可证。同时,每个检查组分包2-3个县(市)区,督查指导当地做好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抽调人员,按照有关标准,对辖区所有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复审验收。
彻底规范医疗广告市场
以清理医疗广告类非法出版物为重点,严格医疗广告初审,切实加强对各类媒体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的管理,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法进行严惩。8月20日前,完成对医疗单位、学校、商场、宾馆、酒店及其周边和社区、重要街道、集市、车站及车载、墙体、牌匾广告、软广告等各种形式医疗广告的清理。9月10日前,完成对互联网络媒体涉及我市医疗机构网站网页和门户网站医疗广告的清理整顿。9月20日前,建立和完善医疗广告电子信息监测系统,实现对医疗广告的全方位动态监测。
坚决清除无证“黑诊所”
8月20日前,各县(市)区完成辖区无证“黑诊所”拉网式清理整顿,一个社区(村)一个社区(村)地检查,一条街道一条街道地摸排,一个楼道一个楼道地清理,及时发现“黑诊所”的行踪,确保不留死角。开展多部门协调作战,对无证行医采取不间断地打击。对发现的“黑诊所”彻底取缔,诊疗器械、设备、药品依法没收,坚决根除,防止死灰复燃。对屡查屡犯的,依法吊销其机构负责人执业证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着力整顿各种医疗欺诈行为
以民营医疗机构为重点,8月31日前,完成对全市医疗机构收费价格、药品器械及其执业行为全面清查。严厉查处通过网络、电话、雇用医托、义诊、免费检测、平价治疗等名义误导欺骗患者,以及虚假诊断、过度治疗、私自开展未经批准的诊疗项目、乱收费、使用假药劣药等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坚决吊销或注销其证照。
严厉查处其他违法执业行为
整治期间,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性病、人流等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行为;严格禁止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严厉打击医学科研院所未经许可违法开展诊疗活动、发布医疗广告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诊疗行为;严厉打击医疗机构配制和使用非法制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