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6月3日下发通知,对“四横八纵”主干道的占道摊点(棚亭)进行整治规范。整治范围主要涉及二环路以内的中山路、裕华路、和平路、槐安路、友谊大街、中华大街、平安大街、建设大街、体育大街、建华大街、青园街、维明大街等“四横八纵”主干道。
市城管委要求,二环路以内“四横八纵”主干道不允许设置任何形式的占道经营摊点(棚亭)。已经批准设置的,要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迁移至市区次干道或小街巷。未经批准设置的占道摊点(棚亭)和店外经营现象,要坚决予以取缔。
市城管委将对在“四横八纵”主干道上已经审批设置的各类占道摊点(棚亭)现场勘查,合理安排设置位置,确保在6月30日前退出主干道。在不影响城市容貌和交通的前提下,可在“四横八纵”主干道的外延路段以及城市次干道、居民小区周边的小街巷,按照总量控制,避开道路交叉口,距离主干道便道边线30米以上,相同类型的摊点间距300米以上的原则设置。同时与经营户签订现场管理责任书,明确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和义务。自行车修理摊要指定地点规范设置围挡,早餐车(亭)按照规定严格定时定点经营,书报信息亭等严禁超范围经营。
市城管委强调,今后,经批准设置的便民服务摊点要坚决杜绝私自搬迁、移动摊点位置。对未经许可擅自搬迁或移位的,视同违规占道摊点,依法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