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四节”
石家庄日报发布时间:2026-02-27 07:05:27

□鲍安顺

元宵节又称团圆节。元宵节中的“元宵”,传说是一位宫女的名字。传说汉武帝宠臣东方朔,有一日去御花园赏梅,遇见宫女元宵正欲投井自尽。他问明原因后,才知元宵姑娘因进宫后长久不见亲人而思念成疾,便有了轻生念头。东方朔答应姑娘,帮助她以解思亲之苦。于是,他摆摊占卜,预言所有人都在“正月十六火焚身”,一时长安城内人心慌恐。汉武帝得知后让东方朔解释缘由。东方朔上奏说,此劫为天上玉帝所令,为了解长安城内的此一浩劫,必须在正月十五晚家家挂灯吃元宵,让城外百姓进城看灯,好似满城点燃了通天大火,以此瞒过玉帝。汉武帝准奏,于是在正月十五晚上,元宵姑娘的城外双亲得以进城观灯,一家人终得团圆。

元宵节也叫赏灯节,自古观灯的习俗至今犹存。那元宵之灯,五花八门,有灯诗、灯联、灯谜,我看过北京的灯市,犹如海洋般令人眼花缭乱,还有安徽大邵村蛇灯、山西挂花灯、宁波石浦鱼灯、故乡铜陵三灯(竹马灯、板龙灯、秃尾灯),看得我心驰神往,精神振奋。民间自古便有放桔灯风俗。传说南宋建炎年间,金人南侵,康王赵构从海上逃走,逃到台州章安,正是正月十五。晚上,他登金鳌山观海,看见椒江上有无数灯火,如流星般飘来。侍从告诉他,这是澄江上漂下来的桔灯,赵构听了十分高兴,认为这是吉祥的好兆头。他让侍从们买来了两船桔子,取出桔肉让大家吃了,留下桔壳制作桔灯,放在江上漂浮。另外一个传说,讲的是宋代福州有个太守,下令每家在元宵节之夜必须燃灯十盏,全然不顾水灾之后的民生凋敝。诗人陈烈知道后心中气愤不已,登上鼓楼在一盏大灯笼上写下一首诗:“富家一碗灯,太仓一粒粟;贫家一碗灯,父子相聚哭。”消息传到太守耳中,他只好收回成命。还有一个典故,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说的也是元宵灯市之怪象趣事,其之深意,耐人寻味。

元宵节,也称中国情人节,那观灯之日,平时不允许外出的年轻女孩,可以自由活动了,她们结伴出来游玩——便是物色对象的良辰美景。元宵灯节的爱情传说很多,比如皮影相思,说的是汉武帝的爱妃李夫人死后,大臣李少翁用绵帛裁成李夫人的影像,涂上颜色,在手脚处装上木杆,围方帷、张灯烛,汉武帝观影以解思念之苦,后来也便演绎成了广泛传播的皮影戏。还有隋朝军队灭南陈时,南陈乐昌公主与丈夫徐德言打破一面铜镜,各执一半,作为以后相见的凭证,并约定在正月十五元宵节卖镜于市,以探对方消息。此后,乐昌公主入杨素府做妾,次年元宵节徐德言果真在街市上看到一个老头在叫卖半片铜镜,价钱昂贵,无人问津。徐德言在破镜上题诗:“镜与人俱去,镜归人不归。无复嫦娥影,空留明月辉。”杨素得知,成人之美,使得乐昌夫妻终得团圆——这就是成语“破镜重圆”,说出了爱情的真挚与美好。

放偷节,也是元宵节的别名。偷菜节,流行于贵州省黄平一带苗族,人们偷菜不怕被主人发现,只偷白菜,用作白菜宴。据说谁吃得最多,谁能早得意中人,同时所养的蚕最壮,吐出的丝也最好最多。金元时期,元夕“三日放偷,偷至,笑遣之,虽窃至妻女不加罪”,此习俗让人匪夷所思,不仅偷物还偷人。南北朝的契丹族,在正月十三、十四、十五日夜连续三天“放偷”,女真族则于十六日夜进行相偷戏。除了偷菜、偷人外,还有偷灯,早在宋时,人们认为正月十五日的灯盏可以使人生子,若夫妇共同去别人家偷来,放置床下,当月可怀孕。而那时,家家户户门前都燃一些用豆面捏成的或用水萝卜刻成的灯。如果上街偷灯,偷到刘姓和戴姓的更佳,因此就可“留住孩子”或者“带(怀孕)上了孩子”。有人说,元宵放偷,折射出人性的宽容豁达,也昭示出生命的喜庆欢乐。

编辑:郝若羽

责编:韩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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