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提升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近日,石家庄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交警将现场教育与依法处罚有机结合,对电动自行车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面对面警示教育。
9月16日9时30分许,和平路与体育大街交叉口车流密集,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长安交管大队四中队民辅警在此执勤,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遮挡号牌、套牌、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同时对违法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9时45分许,一名外卖骑手骑着电动自行车通过该路口,与其他驾驶人不同,该骑手未将号牌固定在车辆尾部,而是用双面胶将号牌贴在了车座边缘。经核查,此外卖小哥存在套牌的违法行为。面对民警询问,骑手说:“我那个号牌掉下来了,就捡了个别人的号牌贴上了。”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了相应处罚。
10时许,一名女士被民警拦下。原来,这位女士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贴上了胶条挡住了部分号码。“您的号牌涉嫌遮挡,应当立即恢复原状。”说着,民警引导女士将胶条清除并对其进行了相应处罚。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当在规定位置悬挂号牌,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套牌。”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长安交管大队四中队中队长魏勇说,“我们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一方面纠正违法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开设‘马路学堂’把安全道理讲透,就是要从源头上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
10时10分许,三名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而被民警拦下的驾驶人来到长安交管大队四中队,接受“马路学堂”教育。民警对于这三名初次违法的驾驶人以教育为主,除了让他们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还播放了一些典型事故案例视频,便于他们入脑入心。
魏勇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号牌缺失或损坏的,可以到辖区交管大队电动自行车上牌点进行免费更换或补领。车辆所有人发生变化的,也应及时进行登记或变更。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均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号牌,文明出行、守法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来源:石家庄日报 记者:刘俊科)

编辑:齐永涛
责编:韩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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