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改扩建小区要配套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
发布时间:2013-04-02 09:38:24 来源:石家庄新闻


今年5月1日起,市内五区、高新区和正定新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达30万平方米以上的,都应当配套建设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每个街道办事处或者3万到5万人口区域内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能覆盖服务的区域,应当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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