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蓝天碧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和“清源净流2012雷霆行动”的统一部署,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共查处案件34起,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上升的势头。
全市“蓝天碧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和“清源净流2012雷霆行动”开展以后,市公安局联合市环保局、监察局、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积极探索联合执法途径,联合制定了《石家庄市关于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规定》,确保了案件线索移送及时,信息共享全面,分工配合到位,形成了市、区、县联合执法的高压态势,为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市公安局对环保部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审查,全年共查处环境案件34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30起。打击处理人犯63人,其中行政拘留33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0人,并全部移交审查起诉,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的上升趋势,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