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每月按时领取退休金,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可是,去年就到了退休年龄的王女士,办理退休手续时却遇到了麻烦。
王女士原来是旅游用布厂的职工,08年企业停产后档案关系转入桥西区就业局。去年11月,王女士年满50周岁,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于是,王女士到桥西区就业局办理了退休手续,就等着每月领取退休金了。
让王女士没想到的是,从办理了退休手续,到今年春节前,两个多月过去了,退休手续仍然没办下来。没有退休金,自己怎么生活呀。王女士赶紧找桥西区就业局和旅游用布厂。
我们在桥西区就业局见到了倪局长,她找来了具体办理相关业务的退管员张云,向我们详细介绍了情况。据张云说,去年9月份,他们就通知王女士准备好相关材料。11月份王女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就及时办理了审核和申报手续。可是由于旅游用布厂1992至1994年的交费记录没有录入市社保局的微机系统,虽然市社保局批示可以办理。但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还没有明确的答复。
鉴于这种情况,桥西就业局答应和记者一起,到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再问一问。在养老保险处我们了解到,虽然,市社保局已经认定企业没有欠缴92至94年的养老保险。但是,企业没有提供相关人员的名单。因此,暂时还不能对涉及的人员进行审批。
了解到这个情况以后,我们和王女士一起又赶到了市社保局,方局长解释说,这件事是缺乏沟通造成的,主要是旅游用布厂在提供人员名单上不够及时,下一步社保部门会督促企业及时解决的。
同时,方局长告诉我们,王女士的退休手续审批之后,退休金将从法定退休年龄之日起发放,并不会因为办理退休手续延迟而受到损失。
听到社保局这样的答复,王女士满脸的愁云一下子消散了,脸上露出了笑容。
尽管这件事有了圆满的答复,但是根据经验,类似因企业停产破产导致相关信息不完善,造成职工办理各种手续遇到困难的情况还有不少。我们希望有关方面在处理类似问题的时候,能把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和细节考虑的更周到一些,就不会产生那么多所谓“历史遗留问题”让各方犯难。
前一段时间关力办事曾报道过梁女士的母亲存款变保险,保险公司承诺退还本金,但到承诺期限去索要本金却遇到麻烦的事。今天,梁女士给我们发来短信,说本金已全部退还,老人非常高兴,并再次对关力办事表示感谢。还是那句话,关力办事,有事您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