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变化 力促低保新规畅通运行
发布时间:2013-01-26 11:00:43 来源:民生关注


新规出台了,这就需要更加细化的执行方案来落实,如何把百姓口中饱受非议的“人情保 关系保”挡在门外,市民政出台的低保政策六大细则就起了大作用。

按照新规定,今后申请城市低保的居民,除像往常一样提供家庭人均收入外,还增加了家庭成员情况和家庭财产状况,有一项不符合将不予受理低保申请。这就避免了有些人开着好车,还吃着低保,或者家庭人员病故了,还再拿着低保的情况。

在低保申请程序上,申请人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办事处或城市街道办提出申请,评议会也提升为由乡镇级受理单组织评议人员召开,困难群众可以直接越过乡村或居委会,直接向评议小组介绍情况,由不低于15人组成的评议小组依据调查走访情况,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最终选出低保对象。

除以上4项变化外,低保公示也首次实行“去除居委会或村级公示”内容,直接改为乡镇办事处和县区两级公示,同时,市民政局还规定,各区县成立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由民政局联系当地财政、工商、房管等部门进行联动,及时准确的掌握申请人财产变化,确保低保政策公开透明。


即日起,低保规范化管理将在全市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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