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晚上,徐州交警泉山大队民警在二环北路设卡检查酒驾,在对一辆红色轿车驾驶员检查时,驾驶员拿出一个的饮料瓶,跟民警说要先喝一口水再吹。
随后,驾驶员开始"狂飙"演技,告诉民警自己喝错了,瓶子里面是酒。
驾驶员是一脸的无辜,反复给民警解释,不过民警的一句话让他彻底蒙了。
原来,早在201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5毫克,构成酒后驾驶。随后民警又带其进行抽血检测。根据规定,该驾驶员将被处1000罚款,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和扣留车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