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省会市民刘先生,给栏目打来了热线电话。称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之后,是既见不到租客,也收不到房租。这愁可发大了。
刘先生在去年4月15号,将房子租给了一家装饰公司。当时双方约定房租每个月2000元,半年一结算,合同一年一签。
刘先生见对方没动静,就找了过去。结果发现房子里已经没人办公,只剩下一些办公用品。
此后刘先生就进入了漫长的等待,眼见再等候也是没有结果,刘先生下定决心租给别人,可是在转租时又犯了难。
据刘先生介绍,现在正是春季房屋出租的高峰期,如果耽误了房屋出租,自己的损失又会扩大。
在详细了解了刘先生的情况后,记者和刘先生一起拨通了这家公司负责人的电话。
随后记者仔细查看了一下房屋租赁合同,上面清晰的写明,如租户5日内不缴纳房租,房东有权对房屋进行处置。正在此时,刘先生的电话响了起来。
然而对于租户的说法,刘先生却表示了自己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