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数量年年递增,而关于汽车的“三包”规定却迟迟不能出台,致使消费者维权常常遇到难题,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今后消费者的权益能够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
“三包”新规对家用汽车产品的“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分别做出规定,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
在对新出台的汽车“三包”规定拍手称快的同时,一些消费者也提出很多疑问,是不是无论自己购买的汽车出现什么质量问题,都可以包修、包退、包换,对此,新规中也有明确说明。
遇到以下5种情形,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
消费者:以前就觉得其他商品都有三包,汽车怎么就一直没有。这对我们来说的确是个好消息。这次总算也有了三包了,我们消费者的权益更有保障了。
一、从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等情况;二、严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计做2次修理仍然没有排除故障,或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三、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四、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条、车身当中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五、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