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临时救助工作
更好地解决困难群众
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鹿泉区民政局发挥好
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
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今年以来
鹿泉区共实施临时救助3327人次
发放临时救助金48.57万余元
鹿泉区民政局指导各镇、乡干部及时准确掌握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主动帮助救助对象办理救助申请,对一些突发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救助。并将救助类型确定为“因学、因病、因残、突发事件”四大类,每个大类细分为多个类型,每个小类制定明确救助标准:对造成生活困难程度较轻的,给予一个月500元的“小金额救助”;对造成困难程度较重的,参照支出型救助标准计算方法确定,计算救助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最高救助不超5万元。
在救助过程中,鹿泉区民政局推动社会救助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主动筛选发现除民政兜底保障对象以外的其他困难对象,对困难程度较重的按照“先行救助、后置审批”原则,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形,简化救助申请程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同时,重点关注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边缘易致贫人口,建立重点人群预警工作台账,加强日常走访,做到主动发现,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如铜冶镇南故邑村一户两人家庭,因做饭疏忽失火,给本来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财产损失。区民政局第一时间启动区、镇、村三级响应联动机制,简化审批程序,在最短时间内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帮助群众度过难关。
鹿泉区民政局还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做到多渠道主动发现。对因病、因学、因残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积极与其他相关单位对接,筛选出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各镇(乡、社区)进行核对,确保救助及时。(来源:鹿泉发布)
编辑:吴楠
责编:韩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