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
发布时间:2022-02-17 10:29: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17日,教育部召开发布会,介绍《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办法》规定,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有关工作的人员。《办法》要求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并优先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同时,《办法》对任期及续聘等作出针对性规定,破解配备不平衡、聘任不及时、流动频繁等问题。

编辑:任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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