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今年启动,教育部提要求
发布时间:2021-02-03 20:18:00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近日,教育部发布通知,要求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相关高校要确保在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动前,完成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及时组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2020年9月,教育部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其中明确规定,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

本次通知要求,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要合理规划,在做好培养过程性考核基础上,确保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在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动前完成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各有关高校要及时制定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并组织本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其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须由学校统一命题组织实施,面试可结合教育实习实践环节一并考核。对于已经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作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

尚未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省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暂不实施免试认定改革。

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参照《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样式,自行印制并向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各有关高校可根据工作实际,印制纸质版或电子版证书。2021届毕业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统一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

各有关高校要确保相关系统录入数据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做好工作指导和数据审核把关。相关人员信息将作为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进行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报名的重要依据。对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进行报送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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