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20日从河北省教育厅了解到,为全面改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办学条件,河北省将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22年底,全省所有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级验收标准;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分别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技工院校设置标准。
我省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举办方应根据学校类别、专业特点与相关标准推进标准化建设。体育、艺术等类别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一般不少于300人,生均办学条件等应达到国家相应标准。
各市政府要通过合并、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整合区域资源,优化学校布局,调整专业结构,有条件的市要加快推进职教园区建设,更好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各县(市)政府要统筹整合、优化配置县域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源,集中力量办好县级职教中心,推进县级职教中心改善条件、盘活资源、拓展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将新建校园与产业园区统筹规划、集中建设。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
2020年起,各地新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仪器设备、教师配备等办学条件不得低于省级验收标准,社会力量新建中等职业学校审批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相应设置标准。
据悉,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包括条件改善和内涵发展两个方面的八项内容: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实训设备、教师配备、数字校园、规模质量、学校管理、内涵发展等。八项内容需全部达到省级标准才能通过省级验收。
按照要求,2020年起,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举办方启动实施所属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确保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根据各地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进展情况,省级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分两批进行验收。
凡经批准建立或筹建的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政策予以减免。切实落实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且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以提供免费服务、捐赠等形式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捐赠企业和个人依法享受有关税收方面的优惠。
自2022年起,将通过“河北省标准化中等职业学校”省级验收作为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申报的前提条件,未通过省级验收的项目学校将调整出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序列、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