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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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学院2020年第四批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均为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唐山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35名,具体岗位详见《唐山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之前。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附件)。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0年10月13日- 19日,在唐山学院官网(https://www.tsc.edu.cn)及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
2020年10月14日-20日,请将本人简历及人才应聘报名表投递至电子邮箱:tscrsc@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
报名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315-2792216
(三)资格审查
由需求单位成立审核小组,根据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并从专业角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学校选聘岗位的符合度进行把关,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评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教学能力和专业能力测评
1.测评方式。教学能力测评以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由测评组指定,采用线上模式,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专业能力测评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科研能力、专业水平、工作潜质等多方面的测评。
2.测评组成员各自进行独立评判,对应聘人员做出综合评价并签署是否同意引进的意见,各测评组成员持赞成引进票比例达到80%及以上时方可选聘相应应聘人员。
3.需求单位选聘工作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情况、思想政治、品德、教学和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并提交考察报告
4.选聘过程中,根据需要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测评。
(五)体检
测评结束后,按审定的拟聘对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测评名次在同一岗位顺次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两种情况:
1.对应届毕业生的考核:查阅档案、与拟聘人员所在学校了解情况,与拟聘用人员面谈。
2.对其他人员的考核:考核内容、程序、方式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
考核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测评名次顺次递补,对递补人选要进行考核。
(七)公示
考核结果和拟聘用人员信息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唐山学院官网(www.ts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选聘工作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可查询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tsc.edu.cn)。同时应聘人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联系,接收电话通知。
四、引进待遇
高层次人才(杰出博士、优秀博士、学科/术带头人等)实行“一事一议”,由双方协商确定引进待遇。普通博士执行以下待遇: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学校纪检部门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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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关于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迁安市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咨询效率。)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公布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340名,其中:教育系统基层学校招聘教师181名,卫健系统医疗机构招聘工作人员60名,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3名,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6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迁安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教师岗]↓↓↓
2020年10月13日,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迁安户籍(或已婚应聘人员配偶为迁安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0年10月19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1)年龄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0月19日至2002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0月19日至2002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专业要求为“相关专业”的,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以上学历证书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学历底限以上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6、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全日制普通类本科的,需具有学历底限层次及以上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的,需“非在职”取得的学历;无全日制普通类要求的学历是指: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历前置等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视为不合格;研究生学历报名的要同时具备相应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名和资格复审环节暂不需要提供报到证(派遣证),待考核环节由用人单位验证核实。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毕业、2019年退伍且安置地在迁安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3、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或教师资格认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可暂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5、凡涉及到年龄、婚姻关系、户籍(含户口本)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 2020年10月19日。
招聘岗位条件中凡涉及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职称的均须在2020年10月19日前已经取得。“高校毕业生”,因疫情原因未能如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出具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最晚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为“统一招聘”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网上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的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3日17:00
交费时间:2020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4日12:00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强烈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缴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招聘公告》,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务必逐条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相关内容。上传的考生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报考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面试程序相关要求。
7、网上交费。此次招聘岗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缴费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宝”支付,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8、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具体流程为:考生先行报名交费,待笔试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7:00前,务必到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B座3060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的退费手续。
退费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办理。
(三)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包含要求“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的岗位和要求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的岗位),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
笔试为分类考试,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专业类别分为教育类、医学类和综合类。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大纲见《迁安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2)
2、笔试时间、地点
完成网上报名且交费成功的考生,自2020年11月2日起登录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查询笔试成绩。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2020年11月12日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复审地点。
2、2020年11月16日至19日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应出具的证件和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本人页或配偶页)、结婚证(外地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大学生退役士兵)、笔试准考证;
(2)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
(3)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4)2020年毕业的考生如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本专科或研究生阶段成绩单、《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岗位信息表》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考人员自负。
(三)面试
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选。2020年11月20日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2、2020年11月24日起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打印《面试通知单》。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及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
4、报考笔试类别为教育类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报考笔试类别为医学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医疗卫生方向),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5、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次进行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次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姓氏排名顺序,以EXCEL自动排序为准)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按比例分配到每个面试场次。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
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蛇型分组的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场次)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一并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集合地点、有关要求、体检结果等有关事项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公布。
(二)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考取教育局基层学校岗位的人员,具体工作岗位未明确的,由考生本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岗位须单位名称、专业或专业类别均相同),笔试成绩相同时以抽签方式确定选择顺序,放弃选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取卫健局基层医疗机构岗位的人员,具体工作岗位未明确的,由考生本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岗位须专业或专业类别相同),笔试成绩相同时以抽签方式确定选择顺序,放弃选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取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具体工作岗位未明确的,由考生本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岗位须单位名称相同),笔试成绩相同时以抽签方式确定选择顺序,放弃选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人社部门:0315-7639201、7639204,教育部门:0315-5215515,卫健部门:0315-5357995。(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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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生;
2、本市户籍(含报到证派往我市;含户口迁移证派往我市)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0年10月14日之前(含10月14日)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报名年龄要求:1985年10月14日至2002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三)其他条件:
1、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执行。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3、“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条件:2013年及其以后,衡水市户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毕业当年应征入伍、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退役士兵。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10月14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信息发布网址: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www.hehs.hrss.gov.cn/)
报名时间:10月19日09:00至10月23日16:00。
缴费时间:10月19日09:00至10月24日12:00。
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衡水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3),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网上支付。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有关事项
1、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在10月27日09:00至10月28日16:00登录“打印准考证”专栏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衡水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3)执行。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日上午09:00-11:0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综合类岗位笔试为A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卫生类岗位笔试为B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教育类岗位笔试为C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3、报名资格证件审核
报名资格证件审核工作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3)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2张。
☆☆☆本市户籍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学位证;(4)就业报到证;(5)本市户籍及相关证明;(6)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8)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2张。
☆☆☆本市户籍往届已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学位证;(4)本市户籍及相关证明;(5)报考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及相关证明;(6)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8)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2张。
4、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一般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在“面试通知单”专栏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按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按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书面提出相应的要求及时报市人社部门。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如对报考岗位有疑问请拔打报考单位咨询电话,技术咨询:12333。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六、注意事项
1、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详情登录
https://www.hehs.hrss.gov.cn/art/2020/10/14/art_2385_270175.html
附件: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详情登录
https://www.hehs.hrss.gov.cn/art/2020/10/14/art_2385_270167.html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0年使用人员总量控制数公开选聘公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1]87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4] 23号)有关要求和市编委《关于印发〈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人员总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承市机编[2020]16号)关于实行人员总量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现有人员情况和教学、管理工作需要,经我校党委研究并报请市人社局批准,现使用人员总量控制数开展编制外人员公开选聘工作,本次公开选聘303人。现就选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选聘方案。此次选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选聘岗位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303个。具体岗位要求、人数等详见《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0年使用人员总量控制数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专业与所设岗位要求专业相同;
5、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别高校工作经验;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专职辅导员岗位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现有编制外拟过渡人员符合条件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含试用期)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初审
1、报名方式:电话预约、现场报名。
2、电话预约时间:2020年10月18日8:00—17:00。
现场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9日至20日8:00—17:00。
3、报名地点: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行政楼314室),联系电话:0314-2370056、0314-2370360(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区学院路2号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4、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备案注册表,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品德表现证明材料;近期正面一寸蓝底免冠照片6张。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有伪造、涂改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面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学校人事处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网站进行通知。
(四)面试考核
对经资格审查符合纳入人员总量控制数的编制外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官由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异地选聘,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面试题目由考官封闭出题或现场指定。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要求待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考核总成绩60分以上为考核合格。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纳入使用控制数人员。
(五)体检考察公示
经面试考核合格拟纳入使用控制数管理人员由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根据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纳入人员使用控制数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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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经武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武安市教育体育局所属乡镇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学校均为武安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乡镇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共300名,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共计165人)。
乡镇初中教师77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42人。
乡镇小学教师153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83人,定向招聘岗位1人。
乡镇幼儿园教师70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39人。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见附表《武安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0月26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户籍以2020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
(1)乡镇初中学科教师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乡镇小学学科教师岗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乡镇小学全科教师岗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乡镇幼儿教师岗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证专业为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应取得教师资格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取得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5)定向招聘岗位(小学语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20年度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7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19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人社部发〔2020〕24号),2020年招聘教师岗位(含定向招聘岗位)对教师资格证要求如下:考生报考时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则按照教师资格证进行报考。对于高校毕业生如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行报考,聘用后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为:wajszp.hebyac.com
2、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0:00— 10月30日24:00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至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17:00。
温馨提示:因报名考生众多,报名系统网络带宽有限,会出现网页打开缓慢,甚至无法打开的情况,考生遇到这种问题,请错开报名高峰,另择时间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账号”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选择、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注意:考生网上提交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 10月30日24:00,过时提交窗口将关闭。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取消情况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5、准考证打印及要求:2020年11月4日9:00--2020年 11月5日17:00,由考生登录武安市人民政府网(www.wuan.gov.cn)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11月2日9:00至11月3日15: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wagkzp@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与公共基础知识”和“本岗位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乡镇初中教师岗位教育基础与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中学教育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
乡镇小学教师岗位教育基础与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小学教育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
乡镇幼儿教师岗位教育基础与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幼儿教育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
乡镇初中和乡镇小学学科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乡镇小学全科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乡镇幼儿园的幼儿教师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成绩=教育基础与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本岗位专业知识成绩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武安市区,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笔试有作弊、缺考或一科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等详见武安市人民政府网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要核实考生报名时所提供学历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应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等)。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武安市区,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请登录武安市人民政府网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为10分钟。每个候考区在第一个面试考生考试前35分钟,由该考生当众从备讲课段中抽取一个课段做为本考场同岗位考生的统一试讲课段并签字确认。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
3、面试分组。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4、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试讲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试讲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5、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www.wu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武安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教师在乡村学校的任教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年。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及未按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实施公开招聘防控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武安市人社局:0310-5650706
武安市教育体育局:0310-5639559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
武安市纪委监委:0310-5612388
以上电话均在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和举报。
八、本公告由武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武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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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沧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聘用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需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教师20名。
一、招聘原则与目的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阳光操作”,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名额,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小学教师20人(详细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本人沧州市及所辖各县(市、区)户籍。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4、1985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取得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证书。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直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小学岗位的考生需取得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考生需取得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2)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学段、学科并依照上述(1)中的要求报考相应岗位。
(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报考,录取上岗后再考证,但其所持毕业证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上述(2)、(3)情况的应聘考生,按照招聘程序被录取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
无《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6、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执行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为落实防疫要求,考生进入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需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
1、报名。
报名办法和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上午9:00至10月23日下午5:00。报名人员登陆http://121.28.131.187:8042/进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3)网上报名时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可修改)”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唯一标识,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审核员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6)报名咨询。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写明,请认真阅读,确有公告未尽事项时可在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0311-87102235网上报名政策咨询:0317-3090022、0317-3091836咨询电话接通时间在报名期间的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7)网上报名的考生一定要及时关注审核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要及时查看原因,按照反馈信息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
2、笔试。各招聘岗位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以报名人数3:1的比例重新核定招聘计划数并继续招聘程序。报名人员于2020年10月29日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学科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可于笔试结束5天后登陆(http://121.28.131.187:8042/)查询。
3、证件审核
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的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系统中(http://121.28.131.187:8042/)公布。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参加证件审核的人员需提供按照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出据《学历认证报告》。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对空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4、面试人员确定及面试。笔试及格人员按照报考岗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聘计划学科人数为1人的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招聘计划学科人数超1人的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人员将共同入选并进入面试阶段。面试采取讲课形式,试讲内容按报考学科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考生现场备课(10分钟)、现场讲课(限10分钟)、评委现场打分(评委之间避免相互沟通)。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及格。工作人员根据评委打分结果计算考生最后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和地点登陆(http://121.28.131.187:8042/)网站查询。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
5、体检人员确定及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将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分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同时并列者加试笔试。体检时间和地点登陆(http://121.28.131.187:8042/)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体检考生自付。对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根据报考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递补末位考生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获得递补资格。
6、政审和资格复审。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拟招聘人员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政审。由招聘工作实施部门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应聘人员个人档案和相关资格证件等报名条件所需证件的真实、有效性。政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末位考生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获得递补资格。政审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拟招聘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7、公示。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s://www.ced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期后,人员不再进行递补。
8、聘用。由招聘领导小组汇总拟招聘人员基本情况,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后办理上岗相关手续。所聘人员按照开发区聘任教师相关工资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不入事业编制。
9、管理。受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编外合同管理,参照同岗位人员执行见习期制度。开发区社发局负责所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受聘人员由区社发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各中小学校,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首次协议期限为3年,协议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双方协商可以继续签定。应聘教师工作不满3年,不得无故解除聘用协议。
10、招聘资格免除规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招聘过程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如弄虚作假等),均取消招聘资格。
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在http://121.28.131.187:8042/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考生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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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外语实验学校招聘启事
海港区外语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语文教师1人、数学教师1人、物理教师1人、英语教师1人(以上均需初中教师)。包括以下类别:
1、见习岗老师;
2、代课老师;
3、退休老师返聘。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能尽职尽责履行岗位职责。
2、身体健康,能够提供相关证明。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二、聘用待遇及其他
1、见习岗每月2000元(包含保险费,不另上保险)。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假期;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
2、其他类别(代课老师、退休返聘)面议。
3、食宿自理。
具体咨询:
丁老师 7091003
孟老师 7091010
学校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建国南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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