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秋季新学期小学初中高中起始年级严禁新增大班额
发布时间:2020-04-28 17:34:59 来源:无线石家庄

记者4月28日从石家庄市教育局了解到,为确保消除中小学大班额任务目标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石家庄市教育局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消除中小学大班额工作通知》,要求2020年秋季学期,小学、初中、高中(均含民办)一年级严禁新增大班额

“两条底线”必须不折不扣完成

据悉,新增大班额,指的是不得新增56人(含56人)以上大班额。而未完成消除大班额任务的县(市、区),要在2020年底前达到:义务教育阶段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即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全部消除超大班额;普通高中阶段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即超大班额占比小于2%,56人以上大班额控制在15%以内;已经完成基本消除大班额、全部消除超大班额任务的县(市、区)要巩固治理成果,不得新增大班额和超大班额。石家庄市教育局强调:严禁新增大班额和2020年底前需要达到的目标是2020年消除中小学大班额工作的“两条底线”,必须不折不扣完成。

石家庄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尚未完成消除大班额任务的县(市、区),要将消除大班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等部门,健全协同联动机制,细化消除工作方案,做到“一县一策、一校一案”,采取“倒排任务”的方式,制定详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大班额消除任务。对于整体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要加快推进新、改扩学校校舍项目建设。对于整体教育资源虽然符合要求,但因结构不合理造成大班额的地区,要引导生源合理流动,加强招生过程监管,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特别要杜绝起始年级大班额。

严查违规招生,控制生源不合理流动

石家庄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招生入学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控制生源不合理流动。普通高中要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学校不能随意增加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中小学严禁违规招收借读生。要强化学籍管理手段:利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在学籍注册、升学、编班等环节,严格按要求控制班容量,并对班容量进行动态监控。妥善做好学生分流:将校内分流与校际分流相结合,立足校内分流,做好校际分流,对于有扩展空间的学校,可以通过改扩建学校,增加学位进行校内分流;没有扩展空间的,可以通过新建学校(校区)、整合资源、租赁校舍等分流,也可以与其他学校进行合作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进行分流,原则上学校要对分流的学生统一师资配置、统一教学管理、统一评估考核,保障教学质量。有分流学生任务的县(市、区)和学校,要通过科学论证制定分流工作方案,保障工作方案科学合理、规范可操作。同时,要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分流工作依法依规稳定有序推进。加强对民办学校大班额的管控:将班额情况列入民办学校年检内容,对于新增大班额的民办学校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核减下一年度相应的招生计划,并视情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工作不力将严肃追究责任

石家庄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管辖的中小学校大班额的数量与分布情况做好逐校排查,完善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同时在做好起始年级招生的基础上,对其他年级消除大班额也要作出规划、建立台账,避免大班额出现反弹。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加强对消除大班额工作的过程性督导检查,完善督导检查结果报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在每年12月底前,将当年度消除中小学大班额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消除中小学大班额工作专项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并责令限期整改。市政府已将消除大班额工作纳入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内容,对各县(市、区)消除大班额情况将进行通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大班额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将严肃追究责任。(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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