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中小学生已经正式进入寒假。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生态环境,市教育局在寒假期间加强了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同时提醒家长要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
市教育局要求培训机构须取得办学许可证并进行法人登记后才能开展培训。必须严格按照《石家庄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二十条禁令”》要求,诚实守信经营,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夸大培训效果。培训机构应与学生家长签订培训协议,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副实。
按照我市要求,培训机构应按照审批的业务范围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其中,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其招生对象、培训内容、班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布。培训不得“超标”,即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不得“超前”,即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杜绝机械训练、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不得留作业。严禁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及开展选拔生源的各种活动,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公布或向中小学校提供培训成绩,严禁对参加培训学生升学情况进行宣传,严禁作出提高应试成绩或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对有上述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要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鼓励孩子尽展其才。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有损孩子身心健康。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