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9〕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不愿再育七成缘于婴幼儿看护难
目前,河北省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强烈且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严重不足。我省2017年二孩生育意愿调查结果显示,不愿意再生育的原因70%与婴幼儿照护供给不足有关。据统计,我省2016—2018年出生人口达276.31万人,目前,3岁以下婴幼儿大约255万。调查结果显示,近80%婴幼儿由祖辈参与照护,婴幼儿在各类照护服务机构的入托率远低于全国调查数据的4.1%。
从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实际看,托育机构数量有限且良莠不齐,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尚未起步,家庭婴幼儿照护人缺乏系统科学的支持指导等,成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影响我省生育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
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明确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河北省起草了《实施意见》,广泛征求国家卫健委、相关部门以及科研机构和托育机构一线人员的意见建议,经河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11月4日印发。
支持指导家庭为主的婴幼儿照护
《实施意见》聚焦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现状,精准施策,支持指导家庭照护、扶持推动社区照护、促进发展机构照护、规范管理照护机构4个方面协同推进。
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便于职工照护婴幼儿
婴幼儿照护支持指导家庭为主,全面落实产假规定;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的权利,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婴幼儿父母就业,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满足职工照护婴幼儿需求;加强保育服务,倡导母乳喂养,加强对婴幼儿健康、家庭抚养和早期发展的科学指导;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传播科学育儿知识,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妇幼保健工作,开展育龄妇女孕期检测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
支持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设施
扶持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各级政府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在推进老旧居住小区改造过程中,做好公共活动区域的设施和部位改造;鼓励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支持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综合利用公共服务资源,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社区,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鼓励幼儿园积极开设托班
促进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积极开设托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支持青年劳动力密集的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形式,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积极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各级政府探索制定土地供应、财政支持、人才培养等多方面政策,鼓励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措施,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备案
规范管理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县级以上登记机关应及时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信息推送至卫生健康部门,经核准登记后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
完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严厉打击拐卖婴幼儿犯罪,开发与婴幼儿照护相关的产品,须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风险监测,切实保障婴幼儿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严格监督管理,落实国家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实施对机构服务全过程、全方位、无死角监管,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的日常巡查、违法查处、诚信评价等综合监管机制。
明年年底前建成一批试点示范单位
自2019年11月起至2020年底,选择一批条件适宜的县(市、区),探索建设不同层次、不同组织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建成一批示范单位。
开展社区公办民营或民办公助机构建设试点。各市结合当地实际,出台支持政策,建成2~3个公办民营或民办公助模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开展幼儿园设立托班试点。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1所普惠幼儿园实行开设托班试点,招收2~3岁的幼儿。
开展单位福利性服务机构建设试点。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1家医院或1所学校或1个青年职工集中的企业在单位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各市打造不同类型样板示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