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规定中小学教师教育惩戒规则:惩戒可适当增加运动要求
发布时间:2019-11-22 09:57:11 来源:中新网

22日,教育部公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其中点明,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可当场进行教育惩戒的方式包括: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运动要求;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课后留校教导;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征求意见稿指出,该规则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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