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用千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不是爱情诗
发布时间:2019-01-07 19:51:45 来源:诗词世界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诗常常被用来歌颂情人不离不弃,也是很多人爱用的美丽誓言。

然而,这句诗的本意,跟爱情毫无关系。

误用千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不是爱情诗

诗经·邶风·击鼓

先秦·佚名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邶(bèi)风,为《诗经》十五《国风》之一,共十九篇,均为邶地民歌,《击鼓》是其中较为著名的一首。一般来说,这是一首战争诗,歌颂战友间同生共死的深厚友谊。

关于诗的背景有几种说法,其中以姚际恒“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而被晋所伐之事”较为可信。

也就是说,主人公是一位久戍不归的卫国征夫,他痛恨战争,渴望回归家乡,可残酷的现实生生撕碎了他的念想——他不得不随公孙文仲(即诗中的孙子仲)去营救被宋国围攻的陈国。当时,卫国刚经历了战争,国势衰微,几乎到了灭亡的边缘。在这种情形下,还要出兵救陈国,卫国的兵士肯定不乐意,因此,诗中的怨战情绪十分强烈。

诗一开始就笼罩在紧张的战争氛围中——“击鼓其镗,踊跃用兵”。有的人在为战争而操练,有的在挖土修城,唯独“我”离开国家,“从孙子仲,平陈与宋”,如果此行很快就能返家,也许诗人不会这么“忧心”,“不我以归”(即不让我回家)才是作者愤懑的原因所在。

到了第三节,情况变得更加糟糕。“爰居爰处?爰丧其马?”诗人征途中找不到住的地方,而他所骑的马又跑丢了,到哪里能找到它呢?它都已经消失在森林中了。绝望之下,诗人想到了当初与战友的盟约——“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们一起立下誓言,无论生死离合,我们都要手牵着手,共赴战场。这几句战友之间共勉的话语,铿锵有力,充满凝聚力,也体现了作为个体的人所应该具备的团结互助意识。

最后一节,情绪又降到最低,诗人认识到了悲惨的现实——“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我们相距太遥远了,很难有机会重逢;我们分别了太久,当初的誓言很难坚守下去了。“阔”是空间上的阻隔,“洵”是时间上的阻隔,双重的阻隔再一次将作者逼到绝境,同时也有力地揭示出对战争的痛恨厌恶之情。

关于最后两节,很多人更偏向于“歌颂爱情”的主题:诗人在绝望中回忆起当年与妻子执手泣别的情形,他对她说,无论生死离合,我与你都说好了,此生牵着你的手,与你共白头,可如今我们相隔万里,多年未见,那个誓言我恐怕坚守不下去了。这两节反映了夫妻间深沉、坚贞的爱情,然而,此种感情最终被战争消磨殆尽,这样就更深刻地揭示出“厌战”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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