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获悉,根据国家和河北省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4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2、报考人员须具有河北省户籍;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5日至2000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
5、达到聘用制书记员计算机速录技能的要求(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且正确率在95%以上)。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三、报名须知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5日9:00至12月19日17:00
3、报名网站: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4、咨询电话:0311-88607189(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0311-87924628(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
5、咨询时间:2018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9:00~12:00;14:00~17:00 )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分别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
五、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薪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河北省2017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由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六、招聘详情
请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