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河北小型客船运输新规将施行
发布时间:2019-05-29 15:59:00 来源:燕赵都市报

6月1日起,我省将正式实施《河北省小型客船运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据悉,小型客船运输在满足了水上出行和亲水旅游需求的同时,由于船舶小、数量多,经营不规范等给日常监管带来很大难度。为此,针对小型客船运输的实际,我省出台并实施该《规定》。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营运水域63处,客运船舶2469艘,其中小型客船1918艘,比例达77.6 %,成为我省内河和沿海船舶客运的主要船型,以白洋淀水域为例,客船达1211艘,其中小型客船1053艘,比例达86.9%。

根据《规定》,我省对小型客船实行备案管理,从侧重事前审批转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如此一来,大大方便了当地群众利用近水优势就业创业。同时,明确了由市县政府科学规划停靠站点,划定专用停泊区域,解决了长期以来小型客船无序停靠问题。

据介绍,我省除衡水湖外,小型客船大多数为燃油动力船舶,已不适应各水域环保要求和绿色发展需要。为此,《规定》提出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环保船舶,加快淘汰落后船舶,促进小型客船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小型客船经营者的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应急演练职责,要求经营者应当加强风险管理,为小型客船、旅客购买相关责任保险,最大限度地化解因安全事故导致的赔偿风险。

分享到:

扫码阅读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