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发布时间:2022-04-15 17:44:21 来源:

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为用户提供丰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为保护版权人(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将通过以下途径版权人作品的著作权。

一、 通知程序

权利人认为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所属各新媒体平台(燕赵名城网、无线石家庄APP)所提供的信息中展示的、存储的或者被链接的作品侵犯了其相关作品版权,可向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删除该涉嫌侵权作品,或者断开该涉嫌侵权作品的链接。通知需权利人亲笔签名,权利人为单位的,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 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营业执照(单位)、身份证(个人)、相关授权证明等证明权利人主体身份的材料;

(二) 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涉嫌侵权作品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

(三) 认为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1.权利人的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有权机构颁发的版权证书、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或发行日期证明材料、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书等能证明权利人拥有相关权利的有效权属证明材料等。

2.被投诉方的行为构成侵权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诉方的行为构成对权利人的版权造成侵犯的有效证明材料等。

权利人应保证通知书中的陈述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皆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并保证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收到权利人的通知后,将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或者断开涉嫌侵权作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涉嫌侵权作品的提供者。

邮寄地址:

石家庄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11号)

邮编:050021

电子信箱:sjzntv2016@126.com

分享到:

扫码阅读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