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7件,其中来电3件,来信4件。7件案件中,涉及行唐县2件、市辖区1件、长安区1件、鹿泉区1件、经济技术开发区1件、新乐市1件。按环境污染类型分为大气类2件、生态类2件、固废类1件、其他类2件。
截至12月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交办我市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共十八批次163件(重点关注案件16件),其中来电99件,来信64件。上述信访案件已转办相关部门及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要求,12月5日,我市已完成对交办的第八批11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目前已阶段性办结。
相关信访举报案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编辑:梁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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