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619号公告,正式对“行唐大枣”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这是行唐县首个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标志着行唐县知识产权赋能特色产业,助推乡村振兴取得新突破。
编辑:梁堃
责编: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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