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4日上午,中央文明委发布《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在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中,石家庄市位列省会城市榜单,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正式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2017年是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之年,也是石家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今年以来,石家庄市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攻坚克难,补齐短板,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各部门,开展了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市容秩序、交通秩序、洁净城市、老旧小区、窗口单位创建、地铁文明建设、公益广告宣传八大提升行动。
2017年开春以来,在创建办的号召下,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放弃了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安排专人上街道、入社区督导环境卫生工作。城管、交管等重要单位也加大了工作力度。交警在早、晚高峰全员上路执勤,整治行人闯红灯、违规“三车”等重点乱象,倡导文明出行。同时,交管部门还发出了“车让人、人快行”的号召,使“机动车斑马线前礼让行人”成为省会街头的一道风景,温暖全城。5岁的小姑娘宋禹霏在斑马线前向礼让的机动车鞠躬的行为更是被媒体广泛报道,让省会“文明石家庄”、“车与人互相尊重”的形象得以在全国范围内传播。同时,重拳治理拥堵,创城期间,省会的道路交通通畅了很多。此外,民心河救人、扶危助困等感人事迹,也成为创城期间省会文明城市的闪光点。
这块文明城市的奖牌,凝结着全市人民共同的信任、期盼、参与、支持和奉献,是一千万石家庄人共同的荣耀!在全体市民的积极努力下,合力创城,圆梦今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