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着力改善"两个环境" 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发布时间:2012-11-10 20:32:52 来源:石家庄新闻


着力改善"两个环境",是省委、省政府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采取的战略举措。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履行审判职能的国家机关,在新形势下将以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为目标,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强化审判管理为抓手,切实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尹新民: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均取得长足发展。共受理各类案件75851件,审执结63631件。其中,市中院受理13363件,审执结9480件。特别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我们始终坚持把"事了"作为案结标准,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86.02%,有效发挥了司法定纷止争、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

在"两个环境"建设中,市法院提出,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的工作部署,主动服务,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尹新民:一是继续开展严打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净化经济发展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党的安全感;二是深化能动司法,全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全面推行四个一,即"一站式服务"、"一次性释明"、"一日内立案"、"一条绿色通道"的实施;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全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继续落实领导接访包案、首问负责、带案下访、公开听证、释法明理、经济救助等措施。

法制环境是"两个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法院将通过积极推行“阳光司法”、改进审判作风、依法接受监督,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两个环境"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分享到:

扫码阅读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