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5件(重点关注1件),其中来电6件,来信9件。15件案件中,裕华区2件、高邑县2件、市辖区2件、灵寿县1件(重点关注1件)、长安区1件、鹿泉区1件、井陉县1件、井陉矿区1件、正定县1件、元氏县1件、无极县1件、行唐县1件。按环境污染类型分为大气类6件、固废类2件、水类2件、生态类2件、其他类3件。
截至12月14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交办我市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共二十七批次319件(重点关注案件42件),其中来电175件,来信144件。上述信访案件已转办相关部门及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要求,12月14日,我市已完成对交办的第十七批17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14件、阶段性办结1件、未办结2件。
相关信访举报案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编辑:任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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