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切实提升学生科学素养,培养创新人才,省教育厅日前印发了《河北省中小学科学副校长聘任管理办法》,明确每所学校应当配备至少1名科学副校长。师生人数多的学校、多校区学校和有需求的学校,可以聘任2至5名科学副校长。
据悉,科学副校长由学校聘任,不占学校领导编制,不属于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管理序列的兼职副校长,可采取校领导兼任或校外专家到校指导的模式。科学副校长应具有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和能力,在科学教育或科学研究领域经验丰富、科学素养扎实。科学副校长每学期应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以科学实践教育为主的科学教育任务。
根据工作需要,1人可以同时担任不超过2所学校的科学副校长,担任科学副校长需取得派出单位的同意。科学副校长主要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博物馆、科技企业等科技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或由学校分管科学教育的副校长兼任,担任科学副校长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科学副校长任职前,应接受不少于8学时的培训。任职期间,应定期到校开展工作,并根据实际参加相应的培训。(来源:石家庄日报)
编辑: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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