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党校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5-08 08:06:06 来源:河北新闻网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全省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

一、选调对象和人数

在编在岗的,已经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副科级及以下职位干部。共15人,教学科研管理岗位4人,文秘岗位4人,综合岗位7人。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校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不良记录和嗜好;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选调职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4、1982年5月以后出生(以干部本人档案为准),2010年底以前参加工作;

5、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三、选调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5月8日至5月30日(工作日时间内)。

报名地点:河北省委党校人事处。考生可来校报名,亦可传真报名,报名后请拨打传真电话确认,以免有误。

报名时只需提交报名表,报名表从省委党校网站下载(www.hebdx.com)。

咨询电话:0311-85931958、85931955

传 真:85931959

2、资格复审。

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即发放准考证。复审及笔试时间提前五天在省委党校网站公布。

复审时所需提交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签字的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保证书1份、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4张。

3、笔试、计算机技能操作考试。
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试计算机技能操作水平。

笔试后一周内在省委党校网站公布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

4、面试。

面试前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同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面试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思维分析、应变反应、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

5、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以上程序结束后,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

201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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