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疫情防控与企业复产复工
法律常识100问》宣传活动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普法办:
为加强复产复工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的有关通知精神,石家庄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律师编写了《疫情防控与企业复产复工法律常识100问》,为做好宣传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即日起至疫情基本平稳。
二、宣传方式:
(一)电子书形式。倡导采取“互联网+普法”的形式,充分运用部门网站、新媒体、微信群等方式推送,坚持普遍宣传与精准宣传相结合。
(二)宣传册形式。在服务企业的窗口可采取摘要印发纸制宣传册的形式,对办理业务的企业工作人员进行宣传。
三、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责任的高度,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支持企业依法规范有序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二)要精准发力。工信局、税务局、市场管理局、商务局、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金融局、行政审批局、综合保税区、循环化工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主管企业的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动员本行业的县(市、区)和乡镇的力量,指导、督导基层工作人员,特别是直接管理服务企业的工作人员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真正将《疫情防控与企业复产复工法律常识100问》宣传到全市每个企业和职工。
(三)要及时总结反馈。各有关部门宣传活动中好的做法和数据要微信工作群或邮箱,及时报送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各种媒体择优向社会宣传。
各县(市、区)普法办参照执行。
联系人:朱立兴 86262091 13722895176
邮箱:sjzpfb@163.com
石家庄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