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委市直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宣传部门:
按照省委宣传部和省人社厅要求,为确保2019年度政工业务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
1.事业单位须是管理岗位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参加政工业务考试,其他人员一律不许参加。
2.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具备《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规定的管理岗位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许参加考试。
3.事业单位初次参加政工专业评审的人员,按照《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第7条规定执行。
4.企业参评人员,按照《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政工业务考试
1.组织报名。即日起至5月24日,由各政工职评办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本辖区(本系统)企事业单位申报高级、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人员报名。5月27日前,各初级政职办将本地本系统参加考试人员情况报市政职办。
2.组织考试。6月15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市政职办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39号)组织政工业务考试。
3.考试范围。2019年度政工业务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省委九届八次会议精神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常识。
三、合格证有效期限
考试通过颁发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分别是:考试成绩60分—70分,当年有效;71分—90分,两年内有效;91分以上,三年内有效。(成绩在此标准的,可不参加业务考试)
联 系 人:市委宣传部社会宣传处 王培
联系电话:86686360
附件: 2019年政工专业职务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
2019年5月8日
2019年政工专业职务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1、事业单位只有管理岗位人员才能参加申报。
2、各初级政职办报名时,需上报本地本系统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纸质版加盖各初级政职办公章、电子版提前发送至邮箱:86686360@163.com)、报名表(请自行填写并打印,准考证号不填写)及准考证(考生信息请自行填写并打印,考场号、座位号、准考证号不填写,粘贴个人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一式两份)。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报名表、准考证电子版可从石家庄广播电视台主办的燕赵名城网(http://sjzntv.cn)活动公告栏下载。
3、考试不收费。
4、请各初级政职办将本地本系统报名人员相关材料收齐后,统一报市中级政职办,报名时间截止日期:201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