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生态环境部今日通报了京津冀及周边“2+26”城秋冬季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石家庄PM2.5平均浓度降幅位居第二位,在河北省位居第一。
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2017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细则》要求,生态环境部对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向相关省和城市人民政府发送《关于通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函》。
《通报》指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μg/m3),同比下降25.0%,重污染天数为453天,同比下降55.4%,均大幅超额完成《攻坚方案》提出下降15%的改善目标。
从改善幅度看,“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均同比下降,降幅最大的3个城市为北京、石家庄和保定,同比分别下降44.2%、42.1%和39.7%;降幅最小的3个城市为晋城、阳泉、邯郸,分别下降3.7%、12.2%、15.7%,均未完成《攻坚方案》改善目标。
从目标完成率看,PM2.5降幅目标完成率排名前6位的城市为廊坊、德州、保定、北京、新乡和石家庄,完成率分别为220%、211%、180%、177%、170%、168%;晋城、邯郸、阳泉完成率偏低,分别为37%、79%、81%。
按照《工作细则》规定,考核结果以PM2.5改善目标为基础,重污染天数下降目标作为修正项,综合PM2.5降幅排名和完成率排名,评定考核结果如下:
廊坊、保定、北京、德州、石家庄、鹤壁、新乡、衡水、安阳、唐山、天津等11个城市考核结果为优秀;
滨州、聊城、济南、长治、淄博、焦作、邢台、沧州、太原等9个城市考核结果为良好;
濮阳、郑州、开封、菏泽、济宁等5个城市考核结果为合格;
邯郸、阳泉、晋城等3个城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