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市区未发生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
发布时间:2018-02-24 09:51:18 来源:法治时间


1月24日我市发布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春节期间,我市三环以内区域及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正定县等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那么这样的举措效果如何呢?接下来我们关注一组来自消防方面的数据。

石家庄市区县,腊月二十九到正月初七,共有34起出警记录,出动车辆94辆,出动警力487人,抢救被困人员1人,疏散被困人员35人,抢救财产价值35.8万元。

其中:

高层建筑火灾:2起

其他火灾:17起

汽车火灾:6起

露天堆多:2起

住宅宿舍:4起

学校医院:1起

仓库物资:1起

宾馆饭店:1起

省会消防提醒,春季是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春节过后,工农业生产及消费进入旺季,用火用电大量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相应增加,要格外留意消防隐患的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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