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度创业帮扶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今年我省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创业服务专项资金,对6万人提供创业服务,帮助成功创业2万人,创业带动就业4万人以上。凡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有求职创业愿望未就业的城乡劳动者和持学校出具相关证明的毕业年度内高等院校学生,均可纳入创业帮扶范围。
此次创业服务专项资金补贴标准为:定点服务机构每帮扶1人成功创业(享受包括创业专家指导在内的4项以上创业服务,取得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同时带动2人以上就业)给予1500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