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日前,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关于进行结息工作的通知》,为保证结息工作顺利开展,中心定于6月25-29日暂缓受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转移等业务。
通知要求,各缴存单位务必在6月30日结息前,将本单位所有已倒交、电汇、省直转入石家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款项,到市内各管理部办理相关缴存业务,以确保资金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否则,此笔资金无法结息。办理业务时,请各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加盖印鉴的相关缴存业务表格。
通知要求,有退票业务的单位,于6月25日前更换支票或于30日前将款项倒缴至中心账户,并注明XX单位退票换票,以便及时入账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