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儿子死讨个真相
发布时间:2013-11-04 09:25:49 来源:

儿子在外打工,却被叉车撞死在厂门口,老父母千里讨说法,却被告知死者并非他们的儿子。日前,在江阴市的一家工厂里,就上演了这样一出蹊跷的命案。

他叫黄志昌,旁边这位老太叫做任永珍,是黄志昌的老伴。这对老夫妻来自偏远的贵州山区,祖祖辈辈一直生活在大山里,除了大山边的集市,他们几乎从未出过家门。可这段日子,他们吃不好睡不好,千里迢迢来到无锡,竟然是因为小儿子的死讯。

死者父母

黄志昌老夫妇有黄恒金、黄恒方两个儿子。大儿子黄恒金早年就出来在宜兴工作,小儿子黄恒方则来到江阴,在云亭一家货物配载站做装卸工。可是,家人意外接到电话,说小儿子黄恒方出了意外。

事发后,江阴市社保局进行了调查,一年后作出工伤认定,黄恒方受到的意外伤害属于工伤。随后,江阴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用人单位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抚恤金等共计38万余元。然而,一审判决后,死者黄恒方所在的工厂却表示不服,并上诉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而他们拒赔的理由,更是令这起工伤意外一波三折、悬疑迭出。

宋孔峰是死者所在工厂的老板,他说,他们工厂雇佣的工人叫做黄雪冰,出事的工人也叫黄雪冰。而黄家死去的小儿子却是叫黄恒方,虽然照片相似,但听名字就知道不是一个人。因此,黄家要求厂子赔偿损失,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突然出现的意外情况让黄家有些措手不及,黄恒金说,死者明明就是他的弟弟黄恒方,弟弟生前也确实是在宋孔峰的厂子里打工,这一点,弟弟生前的工友们也都进行了确认。可是,工厂为何拿出证据,说死者叫黄雪冰呢?这个黄雪冰和弟弟黄恒方是不是同一个人?

经过甄别,法院确认了工厂所说的黄雪冰就是死者黄恒方,可黄恒方为何用化名找工作,他的家人也说不上来。既然确定了身份,工厂又为何继续上诉呢?并依然认为,死者的受伤不能认定为他们厂子的工伤?

按照工厂老板宋孔峰的说法,他拒绝承认黄恒方的死为工伤,是因为黄恒方出事的地点并非在他的厂子,而是一家叫东昌的纺织厂,肇事者正是这家纺织厂的门卫张某。

黄恒方就是黄雪冰,既然如此,案件似乎是没有疑问了。可是,工厂方面又提出,黄恒方出事死亡的时间,正是在他请假期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黄恒方为何说请假去玩,却来到了这家东昌纺织厂?宋孔峰说,事发时,黄恒方在东昌纺织厂的厂门外装卸货物,门卫张某私自开动叉车,操作失误并将黄恒方压倒致死。宋孔峰认为,黄恒方在请假期间到别的工厂打工,就算是工伤,也该算到东昌纺织厂的头上。

虽然宋孔峰言之凿凿,可是在法庭上,他却没能拿出更多的书面证据证明黄恒方当时请了假。

事实上,黄恒方出事后,肇事者门卫张某及东昌纺织厂已经和黄志昌、任永珍达成了赔偿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28万元。对于黄恒方的家人已经拿到了赔偿款,却再起诉自己,宋孔峰觉得他们太贪心。

依据侵权责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伤者除了可以向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主张权益外,在履行职务期间受到伤害的,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待遇。

法庭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依据当事人提供的户籍证明、事发经过、工伤鉴定等材料作出黄恒方的死为工伤的认定并无不当,上诉人所谓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最终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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