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要上牌、人要戴盔、文明出行”的意识已深入绝大多数市民心中,但还是有个别市民心存侥幸将出行安全抛在了脑后。连日来,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增强广大市民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大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石家庄交警常态化开展电动车综合治理。
7月20日,长安交警大队民警在建设大街与中山路交叉口附近执勤,他们对违规闯限行的临时号牌(白牌)电动车进行检查。8时28分许,一名男子驾驶的一辆临时号牌(白牌)电动车行驶到该路口。民警发现,该男子驾驶的电动车存在加装、改装的违法行为,随即将该男子拦下。民警发现,该男子的电动车牌未按规定悬挂在电动车后车架上,而是挂在了私自加装的两个塑料载物筐上。“我是一个外卖平台的‘跑腿小哥’,为了装更多东西,就在车架后边安装了两个塑料筐,把车牌也安装到了塑料筐上。”该男子说。民警当场对其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与纠正,责令他当场拆除加装的载物筐,并按规定安装好电动车号牌。
7月21日10时许,在中华大街与和平路交叉口,一位女士驾驶电动车沿中华大街由北向南行驶,当她看见前方有新华交警大队民警正在执勤时,便立即佩戴上了安全头盔,约束带也没顾上系。自作聪明的她,其实早被执勤民警看在眼里。民警示意她靠边停车,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佩戴安全头盔是为了咱们自身的安全,骑乘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安全不能打折扣。”民警说。石家庄交警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车号牌应按规定安装在电动车车架尾部,不得随意拆卸、污损、遮挡号牌。电动车载物的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电动车骑乘人员都要正确佩戴头盔,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要做到“车要上牌、人要戴盔、文明出行”。(来源:石家庄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