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是市场主体年报办理期。为了提升年报服务便利度,日前,市市场监管局与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扎实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启动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
编辑:马蕾
责编:齐永涛
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是市场主体年报办理期。为了提升年报服务便利度,日前,市市场监管局与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扎实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启动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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