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邑丨幸“盔”有你 “带”来安全!多举措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2-09-19 09:47:09 来源:无线石家庄

近日,高邑县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依法处罚,对县直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存在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高邑交警大队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普及骑乘电动自行车交通法规,强调挂牌戴头盔。绝大多数人认识到不戴头盔的危害,但一部分人还没有养成戴头盔的习惯。对此,高邑交警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实施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查处的重点是: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不挂牌;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查处的违法当事人一律依法处罚。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依照治安管理法处罚并扣车。

整治行动中,宣传民警对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查处过程进行现场报导,记录违法当事人信息,对典型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行动中,交警发现许多非正常现象,一是驾驶人将头盔放在置物筐中,待交警检查时再戴。二是虽将头盔扣在头上,不系安全扣。三是称已购买头盔,放在家里。四是对乘车人戴头盔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高邑交警提示:佩戴头盔不是为了应付交警检查,做样子,逃避处罚,而是为了自身生命健康安全和家庭幸福,佩戴好头盔,多一层防护,多一份安全。

来源:高邑融媒体中心

分享到:

扫码阅读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