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栾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开展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条例的规定。自即日起,区城管局将开展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非机动车一律按要求同向、整齐、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泊位线内,严禁在主次干道、人行道、便道随意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沿街商户、单位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车辆在责任区范围内乱停乱放。对在责任区内随意停放非机动车的,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引导行为人按规定规范停放。区城管局将对门前三包未落实及落实不到位的商户、单位进行媒体曝光。
三、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四、2023年2月23日起,对不听劝说、执意乱停乱放的,区城管局将依法予以处罚,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将按程序扣留非机动车(拖离现场)。非机动车所有人需带身份证原件到区城管局接受处罚,并办理车辆放行手续。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通告规定,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营造“洁净、秩序、文明、美丽”的城市环境。
特此通告。
石家庄市栾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23日
编辑:郝若羽
责编:周欣